“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啰,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刺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点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鱼着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老爸,你看是不是这个福尔摩斯可以光从一个人的外貌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去过什么地方,太厉害了,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如此厉害的人?”

林友有些愣,刚才儿子读的哪一个片段,就光说这个对话就已经描述出来了一个观察甚微的侦探角色,而且这推断,非常的合理。

不过《红发会》福尔摩斯好耳熟的名字,好像在什么地方听到过。

“儿子,你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报纸上面的,也是推理小说?”听刚才儿子念的片段来了兴趣。

“就是最近沸沸扬扬的阳城日报啊,《红发会》这篇文章就是那个被称为天才作家的苏释晨所写的啊。”

阳城日报,就是十四岁的天才作家苏释晨所写?

林友拿过儿子手中的阳城日报,看了起来,首先第一印象是笔法干练,没有多余的话,这对于一个新手来说非常的难得,随后第二印象却是叙述方法奇怪。

林友的文化程度不错,对于一些外国的名著也有所耳闻,苏释晨的写法完全就像是外国小说家喜欢用的叙事方法,第一人称,而第一视角将主角叙述出来,可国内却很少有人用这种方法,因为文化的差异,读者可不会买账,而苏释晨这个新手竟然胆子大到用这种叙事手法,最最重要的是,而且还写得不错。

虽然叙事方法奇怪,但是扎实的文字功底以及精彩的内容,为《红发会》赚了不少口碑,林友用《红发会》与方米的《青棺柩》对比,却发现《红发会》并不输于《青棺柩》。

虽然现在《红发会》字数还少,也不能多看出什么,但按照这个水平,林友敢说写完之后苏释晨绝对可以成为与方米差不多的一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