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

“竟然是第一人称,当真是彻底的新手。”李道不满,不过买都买了不看浪费,因此只有耐着心思继续看下去,一边看一遍嘀咕着这里不如《青棺柩》好,那里不如《青棺柩》好。

“呃?故事的主角竟然是另一个人——福尔摩斯,真有意思的写法,用第一人称,而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越往下看,口中嘀咕的声音就越小了,最后没声了,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报刊,认认真真的观看。

看完一遍之后还有一些意犹未尽,又从头开始,再看一次,直到第二次看完,李道才放下了阳城日报。

“用第一人称叙述主角福尔摩斯的故事,虽然在写法上有一些怪异,不过故事还是非常好看的,短短的两万字竟然可以写出如此曲折的一个故事。”李道惊叹连连,原本还想着只要写得不是太差就好了,不过最后看完却发现写得不止不差,还非常的不错。

《红发会》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毕竟只有两万多字,但是结局却非常的颠覆,你不看到结尾,绝对猜不到,但这又不是作者为了故弄玄虚,结局虽然出人预料,匪夷所思,但却又合情合理,这点非常不容易。

因为《红发会》这种奇怪的叙述手法,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可是因为出乎预料的剧情又吸引了一批读者,因此总的来说阳城日报这日销量还是有增幅。

“老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福尔摩斯这样聪明的人吗?”林友十二岁的儿子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

“福尔摩斯是谁?”林友放下手中的早谈报,他可是《青棺柩》的忠实读者,至于阳城日报,十四岁天才作家写的小说,哪凉快哪呆着,再天才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严密的推理小说,所以他根本看都懒得去看。

“就是《红发会》里面的福尔摩斯,他可厉害了,光从一个人的穿着就可以看出那个人是做什么的。”说着拿出了阳城日报,念给林友听。

【“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以外,我推断不出别的什么。”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压着报纸,但眼睛已转过来看着我的同伴。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