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大家说起这个名字,也不无调侃,但想想我那届的情况,这个早恋协会,倒也名副其实。
*
我加入合唱团的时候比较晚了,是踩着高二的尾巴进去的。
高一的学生一般都没把社团当回事,觉得麻烦。后面高二的补课压过来,令大家心态反弹,所谓忆苦思甜,又开始无比向往自由的天空。学校扛不住教育局新政策的压力,重新开放了社团活动课,在每周四的下午,前两节课大扫除,后两节课召集老师开教务工作会,学生们就自由参加活动。
其实参加社团,也就是想找个由头出去玩,不然没有登记的学生只能在教室上自习——事实上,学霸们的确是这么做的。所以方便划水的社团人气比较高,比如围棋、羽毛球、乒乓球这种,想起来就认真一把,没兴致就偷偷窝旁边玩手机,也是很爽的。合唱团在所有的选项里,算一个非常冷门的去处,要不是记得音乐课提过,我很有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它的存在。
我从小就被家里认定在唱歌方面有天赋:在还不会主动开口叫爸爸妈妈之前,我就已经能跟着收音机哼小调了。
那个年代,彩色电视还没普及,家里有台黑白电视已经算大户。我家最开始也没有电视,只有靠收音机娱乐一下。在我爸妈眼里,收音机其实是第二娱乐工具,我们家第一娱乐工具是跟着收音机引吭高歌的我——后面这项传统被延续了下来,每年的拜年环节,我的固定节目就是给叔叔阿姨婆婆爷爷唱歌,简称人形点歌机,
所以我家的碟盒里塞满了《经典流传一百首》《军歌精选》《红色斗争的史诗》之类的光盘,以备不时之需。
幸好我在学校和同龄人待了几年后,发现自己的曲库实在是有些落伍,于是坚决退出小区歌坛,不然我一个大好少年,年纪轻轻就要拥有晨练大爷一般的听歌品味。
一般人加入社团都靠兴趣,我亦然,喜欢运动的当然就去运动,喜欢开动脑筋的有他开动脑筋的去处,我既然小时候爱好唱歌,去参加合唱团陶冶情操,也很理所当然。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当时处于非常叛逆的青春阶段,说白了就是不喜欢和人扎堆,觉得人多的社团非常庸俗,不足以彰显我的品位,而加入这样一个冷门的社团,在某种方面极大地满足了我的中二之情。
于是我怀着这样复杂隐秘的心情,混在高一的队伍里,谁也没说,自己偷偷去参加了合唱团的考核。
*
那届的指导老师是男老师,低一届的音乐老师,叫柯苏。他长得很普通,三十多岁,带着黑框眼镜,瘦高个,但是一眼看上去就像艺术系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很明显。
他令我突然想起我家小区以前住过的一个舞蹈老师。她年轻漂亮,一头蓬松卷发,夏天穿繁复的裙子,连走路都格外挺拔,浑身透着一股与其他姐姐截然不同的气质,在我的印象里说是鹤立鸡群也不为过。
人都是渴望美好事物的,而年幼时候这种趋好更加直接,我心里很喜欢她,出去散步遇见了都要巴巴地追着她走,把我妈气得够呛,天天吓唬我,说要把我送到她家去,我表面说着“世上只有妈妈好”,实际上心里非常渴望这种惩罚。
更让我愉快的是,漂亮老师也喜欢逗我,还带我去她家玩过,她家总有很多进口零食可以吃,简直是天堂一般的存在。
但我小时候很敏感,觉得她好像过得不太开心,总是会提前准备几个脑筋急转弯,通过一问一答来逗她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