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不多,连丧尸也在渐渐的又一次迎来死亡,我总觉得冥冥中自有安排,从静默到喧嚣又重归静默,像衔尾蛇,又像是莫比乌斯环,不论走的再远,不论如何挣扎,命运早已写就,不可抗力推着一切前进,回到新生的地方。
我听到摩托车的轰鸣,四周喧闹起来,鬼祟的变异鼠惊叫着钻进下水道,游荡的丧尸问声而来。
拔出刀,肩膀也开始疼起来,我站在原地,四周的声音像是突然暴沸的水,逆着光,看向骑着摩托车而来的那人。
我从他翻身下车的样子认出,那是我男朋友。
“格格!”
声音是他的,我放回刀,向沈潭涛走去。
“格格”,我被抱住,按着头埋在他胸口,“你别生气了好吗。”
……放开我我要窒息了。
我还是很喜欢他的胸肌的,咬起来让人上瘾。挣开他的手,我抬起头,看向他的眼睛。
虽然是这么熟悉的人,并肩走过尸堆与兽潮,也曾放心的倚背而战,从腥臭的丧尸群里杀出。
但是我还是辨认不出来他的脸。
我患有面孔遗忘症,或者通俗点说,脸盲症。
我分辨不清人脸,只能靠细节记住不同的人,这对我的职业而言简直就是死穴。一个职业雇佣杀手,记不清人脸,幸好当年有搭档,我只需要保证杀人就好了。
我看到沈潭涛的眼里带着焦急。
一把推开他,我想起来我应该还是气着的。
“你解释吧。”
沈潭涛追着向我走了一步,抓住我的手,我挑了下眉,没挣开。
“那个人不是我,我那天不在安置区。”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我……”我看着沈潭涛愣了一下,一脸无奈,“我知道的时候,你已经走了。”
其实跑出来冷静后我就意识到了,那个在安置区和小男孩勾勾搭搭的人绝对不是沈潭涛。只是我脸盲,看到那人颈后的痣,就以为是他了,但是这家伙要是什么时候能和颜悦色地对人我就不姓秦。
哦,对我还是……挺没底线的。
想清楚了的我跑出来,其实吧,就只是想看看。
想看看这个世界,已经千疮百孔成了什么样子。
我看见沈潭涛张口想说些什么,我左手握住枪,“先把丧尸解决了吧。”
他对于我,大概是世界上最默契的人。语言于我们是浪费时间,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哪怕只是手腕的微微一动,手指的略略蜷曲,意义都明确而明晰。
尸体最终又倒下,在我们脚边堆成一片,云遮住了阳光,昏暗地像是地狱入口。
我揉着手腕,后坐力震的有些疼,我这身体,真是越来越没有用了。
美丽的壳子里本就装着一个灰暗悲观的灵魂,现在连壳子都在崩坏了。
“疼。”沈潭涛在身边,我顺手就挂在他身上,那语气黏黏糊糊得我自己都害怕。
但是忍不住。
他笑着握住我的手腕,吹了吹,“痛痛飞。”
啊,黏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