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没有人看得见的地方偷偷地骄傲。
我也是越来越不可理喻了,我痴迷于一切会让他担心的事情,迫切寻找每一点他舍不得我的证明。
卷住我的是毯子,大红色的毛毯,柔软得像家里养的老猫。颜色是沅烬选的,大红的面上团团簇簇的开着大朵大朵富丽堂皇的牡丹,他喜欢一切热烈的东西。我被卷在毯子里,像首都那只著名的烤鸭被卷在了荷叶饼里,下一秒就该被开膛剥腹,拆吞入肚。
但是我不能否认白天的沅烬是名副其实的正人君子,不开玩笑。他伸手探了探我额上的温度,然后不轻不重的隔着毯子掴了一掌,才把人扔到床上,把尚留余温的被子一股脑团在我身上,又匆匆往外走。
走到门边又不服气似的,重新走回来,又拍了一掌,气呼呼道:“蛋糕都烤糊了。”
我还被毯子紧紧裹着,费了好大劲儿才从那堆乱七八糟的毯子里勉强钻出半个脑袋,我说:“对不起。”
他撇了撇嘴,重新走到门口,然后又折返回来,又拍了拍我的被子,闷闷道:“今天的红糖茶我准备放一点五倍生姜。”
我:“……” 我扭到他身边的样子一定很像某种爬行动物,因为我看到沅烬笑了,所以我尽力扭到他身边,我的嘴唇触到他的手指,凉凉的,是日落之后的温度。
我喜欢沅烬的手,那双手白皙修长,手背上错落着两条青色的筋脉,恰到好处的蜷在灰色围裙的对角线处,什么也不做也能看出干干净净的艳/情。
他终于心满意足地出去了,我独自沉浸在唇上的寒意里。
煎蛋外酥里嫩,蛋糕甜度适宜,沅烬没有味觉,但是他能做出最美味的食物,也许味道并不是食物唯一的灵魂。
我喝了一口捡净了生姜的红糖茶,才对他说:“下午,我们出去逛逛吧,该买年货了。”
沅烬正在逗猫,那是乌云盖雪的长毛猫,高中那会捡回来的,是流浪猫。我妈说猫性子冷,养不归家的,她有些洁癖,讨厌这些乱掉毛的东西。我跟她冷战了好几天,答应足了一定自己照顾,好歹才留下来。
不过几天,我也就厌倦了。
后来一直是沅烬在养着,这猫大概也有些灵性,方圆一万八千里,中华上下五千年,也就和沅烬亲近些。
我得了方便,只是偶尔落得要和一只猫争宠,难免狼狈,不觉间倒多照顾了它一点。
沅烬已经很久没出过门了。
仿生人的活动范围有限,监护人在的时候不能离开监护人的百米之外,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不可以出家门。
我的心肝,困囿于方寸之间,囚笼之内,避无可避,甘之如饴。
我们到晚间才出了门,沅烬套着藕色的毛绒卫衣,我又给他围了条厚厚的围巾,他的眼睛从压得很低的帽子边缘露出一条狭长的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