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是就半倚着他,左脚几乎只接触地面0.1秒地走。
这院子,这房间,这榻上,又重新有了他的味道。我说不出哪里不同,但就是,比他不在时,我独自前来,感到舒坦。
他沉默不言,手上熟练轻巧地脱了我的靴子,看了眼我的豉汁蒸凤爪——红的,浮肿的脚踝,稍微动了两下我的爪子,我随便地“哎哟”了两下,期待他给我来个云南白药全套马杀鸡。
然后他就……走掉了。
一会儿进来个看服秩是军医官的人。
给我来了套……不是我期待中那样的冷敷上药外伤处理一条龙。
这人头也不抬,手脚利落地给我处理好了扭伤的脚踝:“这盒药是止痛的,如觉得疼痛,涂抹一些即可止痛,这脚只要少走动些,过几日就能自行痊愈。”
又在我旁边脚踏上放了一双不包后跟的鞋:“这是殿下令我一同给公子的鞋,因公子的脚可能还是会肿胀些时日。”
“安王殿下人呢?”
“回公子的话,我见安王殿下,似是往城外军营方向去了。”这人终于抬头似乎是偷偷想窥一眼我脸色,毕竟在摄政王榻上被治伤的人,是个人都会好奇的。
见被我抓包,飞快地低头装作无事发生。问什么答什么,可惜答案都令我恼火,恼火的事实。
夫子连手下的军医官,都这么机敏的么?
饿过了晌午,虽然老管家给我准备了饭食,但我一口没动,我是来吃饭的么?御膳房的厨子全都试菜被自己毒死了么?
从房间的壁橱里挑出一件兜帽特别大的披风,给自己捂严实了,没法大摇大摆,因为一瘸一拐,从大门,这次真的是悻悻离去了。
为什么偷人披风?遮挡真容,要脸。
外加,有借有还,绑架了他心爱的披风,请,来跟我讨还。
哦对,我还把他的猫揣袖子里带走了,“人质”,哦不“物质”,总之,越多越好。
我是不知道,那些话,都是他嘱咐军医官马应同我这么说的,他确实策马出城,但不是去军营,只是在官道上急驰了许久,又钻进林子里嚯嚯了几只山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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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只能窝在寝宫里,撸他的猫。
期间去德妃宫里看了下儿子,长得肥头大耳的,一看就福泽深厚。我捏了捏他的小肥脸:“你可要健健康康地,好好长大。我对你小子,可是寄予厚望。”
嘱咐德妃:“你且安安心心地好好养身体,奶妈婆子伺候的人,有什么需要,都可以跟母后提,或是同蓁儿姑姑说也行。”
德妃是个温婉敦厚的好脾气,即便我只在大婚时同她温存过几日,随后每日令御医为她诊脉,直到太医诊出喜脉,便再也没在她宫中留宿过。她却因我几句不值钱的好话就一脸嫣红,喜不自胜的模样。
看她这副模样,我不禁有点感到抱歉:“爱妃,朕,给不了你太多,但有了这个孩子,后头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陛下。陛下对臣妾的好,臣妾都明白。家父在家时就曾叮嘱臣妾,雷霆雨露,俱是天恩,臣妾既为帝妃,陛下照拂则是臣妾的福分,若不为陛下所喜,那就是臣妾尚有太多不足。”
好吧,你既然觉得足够好,那,我也觉得这样挺好。哎,真是个明事理的小萝莉,可惜了可惜了,我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