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他曾经想过自己用这部电影来练手,可考虑到13亿美元的制作成本,他不得不暂时打消这个念头。

同样的成本,他可以拍摄更好的电影,用不着拍摄火星救援,《星际穿越》、《地心引力》、《黑客帝国》、《盗梦空间》都是不错的选择。

只是20万美元就想拿到自己电影的改编权,这未免也想得太美了一些。

于是他快速回复邮件说道:“小说的所有版权都在我手上,除了将中文、英文小说出版权转让给你们5年以外。具体的商业合作请联系我的经纪人。另外,要是可以的话,方便告诉一下具体是好莱坞哪家公司想要制作我的电影呢?”

好莱坞的电影制作公司大大小小非常多,其中不乏有一些专门投机倒把的电影公司,他们做的工作非常简单,那就是成天在小说排行榜上面寻找合适的项目,然后拿到电影改编权。

之后再高价转手卖给其余电影公司,本身并不制作,只是哄抬一下价格,赚个十倍甚至更多。

林翰显然不会为了二十万美元就卖出去,他并不缺少这二十万,而是缺少一个跟大公司合作的机会。

第117章 江湖救急

一本小说只有放在合适的电影公司进行拍摄才是最好的,林翰知道国内外电影圈的不同行情,现在国内的科幻电影市场很大,但拍摄难度高,几乎不敢有人尝试。

虽然《火星救援》背景根植于国内,但真要让国内那些电影公司进行拍摄,难度非常大。

特别是那些迷信的人恐怕不会选择林翰的作品,谁让他有一个前科呢,把《冲出太阳系》的黑历史再翻出来强制复习一遍。

现在要说把电影改编权交给哪个公司肯定不现实,因为小说的口碑还没有彻底释放出来,只有口碑达到最高处的时候,谈判才会对林翰有利。

企鹅出版集团那边的回复还算是迅速,考虑到时差的问题,或许别人还没有到达上班时间。

果然不出林翰所料,想要购买电影改编权的根本不是好莱坞几大公司,而是一个闻所未闻的小型公司,名叫大象娱乐。

像派拉蒙、二十世纪福克斯、华纳等好莱坞顶尖公司手中自然有数不清的剧本等待去拍摄,他们不会这么着急就来购买《火星救援》。

卖给小公司就是糟蹋自己的作品,林翰还没有急功近利到这个地步,他并没有第一时间拒绝,而是准备交给陈佳璇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