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道是想要杀我的?
对,我是来杀他的,他自也是来杀我。
他自是认识我,我紧了紧拳头,眼光瞄到他手上的匕首时,才发现自已是徒手和他打,这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我应该有武器的。
对了,胡九苏不是说,她是我的主人吗,她不是在我走的时候,给了我一把小刀吗?
刀在哪里?
我想想,我要好好的想想。
哦,我想起来了,她把那把刀放到了我的手臂里,笑的很温柔的对我说道:“一定要当做将帅的面,把小刀从手臂里拿出来,那样子,他才会害怕于你。”
是的,就是这样子。
看着还在滴血的左手臂,我用右手把刚被胡九苏主人缝好的手臂给撕开了。
有点疼!
“白如勾!”
黑色长袍男子冲着我大叫道,我冷笑的看着他,果真如胡九苏说的一样,当他看到我从手臂里拿出小刀时,他一定会冲我怒喊,他这是怕了。
怕了就对了,这样子我杀他的时候,就不会废那么多的劲。
撕开的手臂,可以很清晰的看到里面的白骨,但是想着胡九苏说的话:不入虎穴,焉的虎子。就是要让他看到,我对自已都能那么的残忍,更何况是对待敌人。
我勾起嘴角,无视袭来的疼痛,用力把放在里面的小刀拿了出来。这是一把三寸长的小刀,通体乌黑之色,刀把上是一只狐狸头。
第469章 杀了将帅
看着沾着我的血的小刀,我不屑的看着那个全身颤抖的黑袍男子,从心底鄙视他,还亏他长的那个大个,连这点血也害怕,真是枉为他成为男子,更不是男子汉。
而他身边的斯文男子,此时已抚着肚弯着腰的吐了。
果然,胡九苏说的对,躯魔族的人都是最有善心,最无知却又假装最有良心的人。
可是他们不知道,万物皆有生命,做为躯魔族的人,你在灭掉一条生命的时候,你身上也背付了一条生命。
妖魔鬼怪,他们之所以出现在人类面前,只不过是想要和人类和平共处而已。可是人类却一边对妖魔鬼怪们说,他们是最胆小的人,一边又用各种理由来灭了他们,却不知道,最胆小的却是那些想要和人类共存的妖魔鬼怪。
他们只是想要好好的活着。
闻着香甜的血味,我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小刀上的血,香甜的血味直冲大脑,令我全身战粟,好似此时成了仙一般的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