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头时,只见邵清在拉木柜的抽屉。
“你上一回癸水,几时走的?”
“上月中旬将尽时吧,你问这个作甚?”
姚欢诧异道。
邵清面色从容:“再过半月,连京城都会下雪,雄州榷场再开,最早也要来年二三月间,冰雪消融之际。你若确实想去,万一有了孩儿,恐怕既苦且险。”
呃……姚欢登时明白了,他竟然在算,自己的排卵期。
郎中懂这个,不稀奇,难得的是,他在新婚之夜提及此,乃因不愿将心爱的女子置于可能遇到的困境里。
这观念出现在当世,也太文明进步了吧。
谁曾想,还有更难得的在后头。
邵清打开手中的匣子,取出一件东西。
姚欢简直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那东西,虽然,还比较……嗯,比较原生态,但身为后世来人的姚欢,一眼就辨出,这分明是,杜蕾斯的鼻祖!
不对!她不应表现出认得这个。
霎那间,同样是瞪着眼睛,姚欢将看得太明白的震惊,转为完全看不明白的好奇。
邵清原晓得,面前的女子,与那贺咏,从前已有过两情相悦的交融,他也并不介意。只是,无论开封还是庆州,邵清行走市井和军镇间,从未发现宋人用此物。
他于是以为,解释是必要的。
“此物,辽人自胡商处学来,称为‘阳衣’,乃取羊羔的回肠末端无通处的一节,以麸麦搓洗晒开,再以油脂涂抹变得柔软。鱼鳔亦可如法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