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八章诛九族!

没几日,便有一则消息在西平镇传开了!

该工地负责人偷工减料,用次等料修建黄河大堤,勾结建设部验收工程官员,以次充好,双方一起倒卖建筑材料。

但却是被该工地的一名工人给向大汉监察部举报了。

朝廷那边军情处和内查局迅速核实,然后上报立案,监察部和巡捕局联合抓捕!

该案件迅速告破!

抓捕相关涉事官员,商贾等百余人,抄家所得财货价值一百三十多万块银元。

出面举报的那名工人分得了此次抄家所得的财货的三成!

也就是四十多万块银元!

如果是在前明,这便是四十多万两银子。

天下震动!

举报奖励是刘易在昭武九年年尾发布的一道圣旨,但凡有人举报贪腐,举报受贿,举报偷税漏税等问题的。

只要一经查实,便能够得到抄家所得的所有财货的三成!

当然,要交税!

可如果举报错了,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简称诬告者按所告罪名处罚!

谁也想不到,这举报奖励制度一出,第一个点爆的大地雷就是黄河大堤工程的贪腐案。

并且举报人还真得到了三成的财物,四十多万块银元!

天下震动!

至于说刘易给出这三成心不心疼,刘易表示一点也不心疼。

给出去三成,朝廷还能得到七成,可如果不给出去这三成,十成都要继续躺在贪官家的地窖里。

算起来朝廷平白得七成,有什么不值得的?

如果不重赏,人家凭什么冒着风险举报?

你脸大吗?

这一次的案件,真正令刘易愤怒的不是贪腐。

大汉监察部每年二三千贪官的抓,他早就习惯了,真要是因为贪腐而生气,刘易早就气死了。

真正让刘易感到愤怒的是,竟然有人敢在黄河大堤上给他搞鬼!

这特么,是真的要钱不要命了啊!

黄河大堤有多重要?

那可是关乎黄河两岸数千万民众之生命财产安全的啊!

那些贪官敢在黄河大堤上搞鬼,是谁给他们的狗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