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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横幅怎么回事?”冯周问他。

邰枚轻咳一声,磕巴道:“路姐说得给两个话题中心人物弄个solgan吸引人的眼球,就交给黎国豪去办了,想着给你们一个惊喜来着。”

仔细琢磨琢磨这“血雨腥风”,好像也确实是运动会那天下午随口一说的玩笑,可至于谁能记到现在——

冯周确信百分之八十不会是路小南。

他对邰枚的回答不置可否,透过幕布向舞台上看去。

民谣的名字起了两周都没个所有人都满意的,所以最后的定稿简单粗暴,直接叫《一首全班人一起写的歌》。

直至此时,其余被蒙在鼓里的同学方才明白那天突如其来的调查问卷是何用意。有人红了眼眶,随着音乐的旋律挥手,心中凭空多了几分伤感与惶恐。

还有一年,就再也不能和这群人像这样坐在一起胡闹了。听起来很长,可其实也就堪堪365天,一秋一冬一春再一夏,之后各奔东西,有缘再见,无缘再也不见。

每句歌词都有出处,被人或化繁为简,或填词造句,揉进温柔的旋律里,写的是一同走过的一载光阴。

虞少淳坐在靠近幕布的这边,低头垂着眼,认真地拨弄手里的吉他。细碎的舞台灯光从上倾泻下来,在他眼睫上栖息片刻,又滑到地上,碎成一片潋滟。

少年动起来的时候肆意张扬,静下来却温柔了平日的恣意,带着几分来之不易的沉静,神情专注,像在山路上磕长头礼佛的人。

很好看。

无论怎样,都能恰巧抓住他的眼神,再也无法移开。

虞少淳似乎注意到了一双粘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心有灵犀地侧头,微微勾起唇角。

物理光学说,人眼能看清物体,是因为被看见的物体会反射光。

不是眼睛自带镭射灯,而是看向的那个人会发光,所以才能在芸芸众生中一眼就注意到他。

冯周无端想起这条没头没尾蹦出来的知识点,只觉得舞台上的人周身刻着一圈奶白色的光晕,灿烂又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