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焕抱起单身猫,正襟危坐在沙发上,一下一下地撸猫,西装领带松了点,这几年的工作经验使他就算是和熟人打招呼也多带了一点气势,被几位客人频频注视。
“大老板,今天又是来买花的吗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余兴开玩笑地问。“大老板”则是余兴给他的戏称,算不得准。
“嗯。”他回应道,看了看店里新进的花,相比起和他一起扯家常,对这个方面更感兴趣。
玫瑰开得很好,枝上面刺被剥得一根不剩。
“啊,今天星期六,明天焕哥你应该有时间吧,同学聚会,下午四点半,一起唠唠家常,就提早告诉你一声。喏,往常一样的。”几句话功夫,她已经将花束扎好,递给了李焕。
李焕似乎呆愣一下,将视线锁定在鲜红的玫瑰上,漫不经心地问“会来多少人”
秦莉说:“能来的自然会来,地址在xx路xx酒楼。”大概是缘分,这地方跟他当年与袁越泽一起买书的地方还挺近。
余兴岔开话题:“焕哥话说你每周都买花干嘛,送对象吗”
“患老年痴呆了我从高中毕业开始一直单身到现在。”李焕自嘲一笑,一手抱猫一手抱花,“来是为了照顾你家生意。”
“啧啧啧,大老板我好感动啊,打不打算顺便入股”余兴语塞一阵,看着这厮起身也没要送客地意思。
“走了,谢谢照顾,来,给他们道个别。”李焕这句话是对单身猫讲的,单身猫细细的叫两声。
上车,单身猫蜷成一团,给旁边的玫瑰让地方,这猫当年还小的时候就是只猫精,现在七年过去长成了个老猫精,感觉到自己的主人情绪不佳,也没多烦,似乎要多睡一会儿。
李焕看看时间,四点半,路上还在堵车,沿着这条道上是看不到尽头的长队,汽车时不时的喇叭声此起彼伏,不要命似的冲入耳朵里,太阳将落未落,结成了一大片火烧云,有点刺眼睛。
回家已过五点半,塞了一个小时多,单身猫悄无声息地跳下地,李焕也没心情搞些什么美味佳肴,拿出面煮熟再加个蛋便算晚餐,给单身猫喂了一个罐头,莫名觉得很累,眼镜丢到一旁,领带这么一松,就躺在床上不想动弹,单身猫跳上来,趴在上面。
李焕是被“扔进”现公司的,当时正在大四,正在找实习,恰好李晓志有个朋友,也就上任总裁,就卖点面子把他带进了公司当实习生,实习期过了,就顺便安排了个不大不小的工作。
前总裁姓钱,开始并不看好李焕——钱总是个货真价实的完美主义者,鉴于李焕有重读这个事,对他是嗤之以鼻,捏着鼻子看在李晓志的面子上才勉强让他当个“吉祥物”,左右看不顺眼,完全一副打法小孩的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