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白炽灯灯光倒映在他的脸上,另一侧却完全隐没黑暗的阴影里,他的眼底闪动着微渺的光。
刑侦大楼冰冷喧哗,这里让他本能升起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或许是源于恐惧,仿佛有看不清的鬼影在周身晃动着。他喉管艰涩,拼命将自己缩在阴影里,有人推门进来——
“怎么回事啊?”
“打架,人都快打残了。”
那是个长得很好看的人,身量很高,面色冷厉,看起来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可是他走到他的面前,微微俯身,好以平视的姿态面对他。那人的眼睛黑白分明,唇角拉起的弧度漂亮得让人觉得惊艳,他咬着牙轻轻笑问,“你吃饭了吗?”
仿佛无尽的虚空中激荡出一圈又一圈的暗流,他一时之间竟然不知如何作答。
“那要来我这里吗?怎么样,小同学,考虑一下呗?”
“第一次出任务,要平安归来啊。”
“活着比死要难得多,但是既然决定活着。要考虑的不就只有怎么活下去这件事了吗?”
“喜欢只和心意有关。”
“不论你在哪儿,不论你经历过什么,我都会找到你,把你带回来,带到我的身边来。”
“没事了啊。队长来接你了。”
可是无论是再亲密的人,都不可能一直走到最后的,其实走到最后,剩下的也只有自己而已。
下一秒,被铁黑色玻璃幕墙包裹的大厦楼下空地上嘭地腾起烟尘,这座隐于黑暗中的建筑仿若一块巍峨不可攀越的界碑。飞沙四散扬起,汽车引擎骤停。
他又回到了沾染着血腥和一切肮脏不堪的令人龃龉的故事起点。
任霄身着西服,他目光柔和,对他笑道,“怀歌,欢迎回家。”
夜风呼啸着飞向无尽苍穹的暗灰色流云中,隐约露出月色轻浅。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轰然倒退,冲天的火光湮灭、女子身着白裙,带着笑容朝他招手,所有的一切都在未发生之前如潮水唰然退去。他带着荣光踏上这片土地,他的灵魂刻着忠诚、英勇、执着。他手握剑戟、终将怀着信念荣归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