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敢修改开国皇帝制订的宪法,但官僚们总能想出办法来——

第一、不执行。

帝国官僚犯罪时,我没看见。

帝国平民犯罪时,火眼金睛。

第二、不解释。

对宪法,及其衍生条文的解释,模糊广泛不清。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第三、扭曲、歪曲解释。

故意曲解法律条文,恶意断章。

让法律被利益和权力衡量,就是评议会做大的根本原因。

而李龙兴想要严明法治,首要要做的,就是彻底清洗评议会。

不然有这个藏污纳垢之地,他不论洗多少次,都会有毒水流出来。

只要能严明法治,帝国中许多怪现象都能不药而愈,污秽横流的社会很快就会沉淀下来。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改革了。

李龙兴早已在筹划对付评议会的事宜,林文在这个时候向他提出要对付评议会,让他非常高兴。

要知道,即便是皇派中,也没有多少人想对付评议会,他们更想拉拢评议会,借评议会解释皇权。

李龙兴对这些人的想法嗤之以鼻,他们还停留在旧时代的阴谋诡计中,还停留在旧帝国的君臣权术中,对于现当社会的进程根本不了解。

但悲哀是,他还不得不以他们为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