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卿听着电话挂断的声音,看了眼不到两分钟的通话记录,终于忍不住苦笑了一声,点开微信给两个老人转了五千块钱过去。
吃了一肚子糯米,又在杨阿姨的盛情邀请下灌了大半碗鸡汤,方卿觉得胃里的食物都快堵到嗓子眼儿了。他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顺了顺气之后才转身进屋。
林遇之的照片被摆在靠墙的柜子上,方卿走过去的时候,无意识地停住了脚步。
照片里的男孩大概十四五岁的模样,眉清目秀,朝着镜头露出略微腼腆的笑容,瘦削的脸颊看上去有些苍白。
方卿沉默着与他对视,耳边似乎听得一阵风吹动树枝时,挂在枝头许多木牌相互撞击的脆响。
林遇之是初三转到方卿他们班的,个子不太高,大概还没有经历变声期,所以声音听起来有些细,说话很轻,笑起来略微腼腆,是那种很容易被忽略在人群里的类型。
那个时候,方卿算得上是个中二少年。在父亲的影响下,他很早开始接触编程,痴迷用完全理性的算法来解读世界,对周遭一群青春期少男少女的各种小心思不屑一顾。说白了,就是有一种众人皆蠢我独醒的孤独感。
跟一群小傻子是没有共同语言的,尤其还是一群自以为聪明的小傻子。方卿不喜欢和大家混在一块儿,连交谈都觉得费劲儿,更别说一起玩一些蠢得要命的游戏。大家也都识趣地不去招惹他,只在心里对他那一堆看不懂的资料和闪瞎眼的奖杯保持敬畏。
能经常跟方卿说上话的就只有郑唐,一则这货不大会看人脸色,别人藏起来的敬畏,被他明晃晃地挂在脸上,还要时不时跑去方卿跟前啰啰嗦嗦地艳羡一番。二则方卿对他的好感也甚于其他人,因为他跟那些蠢而不自知的人不一样,他虽然蠢,但蠢得明白。况且,如果方卿真的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就已经不是被崇拜,而是被孤立了。
不管从哪方面来讲,林遇之都不在方卿搭理范围之列。其实不光方卿,都已经到了初三,其他人也都有了自己相对稳固的小圈子,对新同学的好奇也只在开头一小段时间,大家打心底里,其实都没怎么多关注这个有点像小姑娘的男孩。
但很快,大家就不得不注意到林遇之了。他跟一开始大家的印象不太相同,他并不是那种沉默腼腆的男生,相反,他太努力地想要融入大家了,努力得近乎讨好,就像生怕被赶走的小野猫似的。
一开始大家还有些不好意思,后来渐渐有些别扭,到最后,丑恶的本性露出了獠牙,他们开始一边心安理得地享用林遇之的讨好,一边在暗地里像是见了什么脏东西一样地嫌弃。
很快,林遇之成了班上所有人的小弟。整个班级被分成了两拨人,林遇之,和使唤林遇之的人。不管是值日时的脏活累活,活动后收拾现场,运动会时跑腿搬东西,甚至是发新书时还剩一本皱巴巴的次品……只要班里同学叫一声林兔子,甚至都不用叫,只是眼神若有似无地一瞥,林遇之就笑呵呵地照单全收,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哦,林兔子是班里人给林遇之起的外号,因为有一次他被打发去打扫一间很久没有用过的储藏室,大概是被灰尘眯了眼睛,第二天感染发炎,整整一个多周都顶着一双通红的眼睛。他却好似浑不在意,依旧长蹿下跳给大家跑腿干活。很快,林兔子成了班里叫得最响亮的绰号。
当然,方卿不在这两拨人任意一列,他更像是个旁观者,觉得这群人恬不知耻得可笑。同时,他又对小丑一样的林遇之感到疑惑,那男孩好像天生辨不清善恶,也学不会委屈,他妈孕育他的时候,只给了他笑眯眯这一个表情。但更多地是不屑,方卿知道自己不应该随便评判别人的生活方式,不管活成什么鬼样子,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可他的确不能认同林遇之这种生活方式。
有时候被周围的人吵得心烦意乱了,方卿会控制不住地生出一股哀其不争的怒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