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妈也放下布匹,搓搓鸡皮疙瘩从店铺里探出头,“梧桐大道也不远,最近不太平,你们几个都小心点,别老到处晃荡了。”
四个人脸色有些白地乖巧点头。
近几年清潭市和首都并驾齐驱发展,市里治安好,生活节奏虽快但人民幸福指数高,这样的骇人听闻的案件已经很久没出现过。
凶手还没落网,预计市里刑警队有的忙。
于歌破天荒主动联系了于泽煜,让人注意点自身安全。
即使王大妈调了频道,收音机里开始咿咿呀呀唱起戏曲,一开始热闹的气氛也冷了下来,各自刷刷手机。
太阳越升越正,屋檐下的影子慢慢被阳光蚕食,四个人往里面坐了些。
小轮子滚过地面,最终停在了楼道口。
因为三个杀马特把楼梯挡的严严实实,女子从怀中纸箱后面探出脸,商量道:“不好意思?”
黄毛一骨碌抬起身,坐到红毛腿上。
女子抱歉地笑笑,费力地掂两下箱子缓慢地上楼,碎花裙下的脚步有些不稳。
于歌扇扇风,对着黄毛努努嘴。黄毛了然,不情不愿起身去帮忙。
而拉着拉杆箱的男子长相阴柔,与裴淼一样皆是骨骼纤细,但眉眼间有着化不开的郁气。他拎着拉杆箱,目不斜视地跨过几人,紧跟在女子身后。
直到三人消失在拐角处,于歌也还未收回视线。
“于哥,怎么了?”
指尖轻轻点在下颚,于歌单手托腮,“新邻居。”
见红毛还是迟钝的一脸呆滞,于歌拍了下他的榆木脑袋,“她小腿上有淤青,走路的姿势来看,腰应该也不太好。”
没料到红毛听这话揶揄地用胳膊肘顶他一下,“新婚夫妇,操心呢?”
愣了下,还没谈过恋爱的于歌被他这没羞没臊的话说的面红耳赤。
“我不信那渣男不想吃了你。”红毛又想出馊主意,“你告诉他你想吃城北的那家甜甜圈。”
小时候小孩儿喜欢将妙脆角堆在手指上一个个吃,于歌不一样。
搬家前于歌住在清潭市城北,他最爱的就是楼下的甜甜圈,常套几个在小臂,装做迪拜富豪的样子慢慢吃。
只是城北和事务所天南地北,于歌常嘴馋,也只能等于泽煜路过的时候带点过来。
于歌顶不住红毛眼里的精光,犹豫地掏出手机。
-听说城北的XX甜甜圈超好吃。
“这样行吗?”
“行。”把绿毛递给于歌的橘子半路截下来,红毛迅速将橘子丢到嘴里,惹得绿毛一阵吱哇乱叫。
-馋了?
-嗯。
-住哪里,我忙完送过去。
“他同意了。”明明是个绳索爬墙不带含糊的侦探,于歌套上女装都没眨一下眼睛,但对恋爱互动上的三十六计却所知甚少,常被红毛说的一愣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