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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敬重的只是实力,木征有十万大军,气势汹汹,他们就跟在木征的身后,摇旗呐喊,没准还能捞到好处。

忠诚在这里不值一钱!

因为那些忠诚的人和部落,早就在一场场杀戮之中,死得干干净净,一个不剩……这是一片真正的荒野,遵守着最原始的法则,弱肉强食。

只有狡猾如狐,灵巧过猫,敏锐胜鹰,狠辣赛蛇……集合多种动物的优点,才能成功活下来。

昔日王韶招募过来的三十万帐蕃部,纷纷倒戈,许多人将木征大王的旨意撕碎,用更谦卑的姿态,去拜倒在董毡大王的脚下,谄媚如宠物。

木征的势力就像是热汤泼雪,快速消融,速度让人惊讶。

“出兵!出兵!!你们为什么还不出兵??”

野利遇乞疯狂咆哮着,他好不容易拓地千里,河州,湟州,几乎都落入了他的手里,如果能维持住,打下一个堪比西夏的辽阔国度,一点都不成问题。

野利遇乞希望他能尽快成功,然后将基业传给自己的双胞胎儿子,让野利氏的统治千秋万代传下去,只要能做到,即便是死,也会笑逐颜开的。

老东西实在是受不了大宋的作风。

明明喊得震天响,结果倒好,居然雷声大雨点小。

眼看着难么多部落降而复叛,土地得而复失,难道就不心疼吗?

“王大人,你不是要立功吗,不是要恢复青唐,打通西域吗?为什么缩手缩脚,是害怕了董毡吗?你怕他我可不怕,把人马交给老夫,老夫愿意亲自领兵,只要给我5万人,保证砍下董毡的人头,如果老夫做不到,情愿意把这颗脑袋交给你!”

王韶轻笑了一声,他伸出三根手指,“其一,大宋如何打仗,用不着你教;其二,我对你的脑袋没有半点兴趣,其三,谁说我们不管了,大宋的勇士已经出战了!”

“当真?”

野利遇乞惊呼道:“老夫怎么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