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楼迦依稀记得他叫余宣杰。
松散一笑,“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酒店的人来赶我走呢。”作势想重新躺下,又认为不甚礼貌,抱着膝盖把脸夹在中间,侧头凝望着余宣杰。
“你也出来躲酒?”
余宣杰笑着并肩坐下,“你用了个也字,看来我们是同道中人。”
曾楼迦眨眨眼睛,“待会儿我就回家了。”
曾楼迦走进套间的时候起,余宣杰就不自觉得观察他好久,跟初见时的温文尔雅相比,这阵子的曾楼迦看起来好像个纯真的小朋友,居然还抱着腿坐。
应该是有些喝醉了。
从他红扑扑的双颊,和眼尾清冽的红痕可以看出。
而且还哭过。
喝酒喝到哭鼻子,余宣杰不由着想,虽然比自己年长,却是个可爱的家伙。
禁不住问,“你的戒指挺有特点啊。”连戒指都是小猪形状的,对与一个比自己大的成年人来说,任何男性佩戴动物饰品都是难以言喻的诡异。
唯独曾楼迦不一样,他好像在十根手指上戴满一个动物园,别人也不会认为是件诡异的事情。
反而会觉得,这个人应该是个童心未泯的家伙。
好吧,余宣杰心里默然坦白。
什么童心未泯,他就是觉得漂亮。
颜值即三观,漂亮得令人睁不开眼的人,怎么样都好看且毫不做作。
草坪上的光线恰到好处,既不会充分暴露一个人贪婪的眼神,也不会过分展示一个人的弱点与盲目。
曾楼迦抬手看着自己的小猪戒指,慢悠悠说,“被你看见了。”
“那当然。”那么大一只金猪明晃晃的套在小拇指上。所有认真被曾楼迦吸引的人,都会在接下来的欣赏中,发现这只猪的存在。
“守护神?还是图腾?有什么含义的存在吗?”余宣杰看着曾楼迦,他好像突然沉默起来,慢慢摩挲着小猪的笑脸。
更像是摩挲着自己的爱人。
令人嫉妒。
曾楼迦则被他提醒,自言自语地嘟哝着“本来是戴在食指上的,但是吃胖了以后,只好戴在小拇指上,如果我再老一些,就没有指头能戴了。”
余宣杰眼睁睁瞧他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以为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正要道歉。
曾楼迦突然说,“这么长的水果刀。”用手指比划了一下。
余宣杰挑眉,“啊?你这思维有点跳跃啊。”
曾楼迦继续,“在肚子上捅三下,会死人吗?”他的眼睛红得像没人要的小兔子,一本正经地望来,执着的目光竟让人想拥入怀里深情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