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游历 第三十章 英雄话英雄

他叫宋公明,兽潮中的家人都死绝了,当时只有七八岁的孩童随着大人逃亡远方,一路野兽追杀,尸骸遍野。

兽潮的袭击夺走了他的父母,夺走了他的玩伴,懵懂无知的孩童只知道跟随大人逃亡,活着对他来说已是奢望,但奢望不代表绝望,他啃树皮,吃虫子,吃蟑螂,最终活了下来。

没有吃过老鼠你永远都不知道那股腥臭!没有被人踩在脚下你永远都不知道那一个救命馒头的珍贵!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他是不信的!

他在躲避兽潮中跌跌撞撞逃亡,他愤怒过,他不甘过,甚至想要自杀过,但肚子的饥饿总会打破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

原来饿,代表了活着。

当兽潮过后,重回桃花镇,为了吃饱饭。他偷过,他抢过,他杀人,他为恶。终于他长到了十六岁,那天他看上了一位姑娘,很漂亮的姑娘,他尾随那姑娘走了一程又一程。

当到一处无人之处想要为恶时,结果被那姑娘打了一顿,还骂了他。骂的不好听,他别的没听到,只听到当时那女孩说:“她要嫁就嫁给堂堂正正的英雄,你算什么东西,整天偷鸡摸狗无恶不作之辈,只配烂死街头。”

经此一事,他悟了。他前往了桃花镇的兵锋营,在兵锋营外站了三天,终于有一位军爷出来问他,为什么来兵锋营,他说他想从军,想修炼,想上关隘杀兽族,不想烂死街头。只是他没说他要做英雄,那才是他的真心话。

军爷沉默了一会终于收了他,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兵锋营的屯长。

在兵锋营内,他炼体,他读书,他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