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夫人口中的前途,又和她的女儿有什么关系?
说她投鼠忌器也好,害怕毁了其他孩子的前途也好,她有万般理由,但都不能磨灭她的罪行。
一个母亲真想保护自己的孩子,有的是办法,何须找这种拙劣的借口。
她考虑了那么多,最后考虑的也只不过是自己的利益而已。
她怕自己忤逆丈夫被休弃,怕儿子没有好前途无法养老,怕外头的流言蜚语……但唯独忘了自己的女儿裹脚有一半的概率会死,嫁入姚家做童养媳必然是进了魔窟。
法律保护的是基本的人权,在前途面前,当然是生命更重要!
她若是合格的母亲,就算无法带孩子逃脱邱家自立门户,也该在孩子遭遇裹脚虐待之时,勇敢的站出来,对这种侵害说“不”!
毕竟她的儿子不做官一定不会死,因为从商从医从工都可以赚到钱,但她的小女儿却真的在死亡线上挣扎,并且被她和她包庇的丈夫亲手断送了前程与希望!
……
公堂上,竹凌坐在一边旁观,县太爷战战兢兢的擦了一把汗,然后依照法令判了邱家夫妇俩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