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野猪要是一只两只,那就是大队的盘中餐,但是这十多二十来只,那只有寻找外援了。
“我和你一起去”宋行作为大队长站了起来
虽然腿还有有些软,他可是抱着两个大几十斤中的崽子跑了一路呢,想想还怪骄傲的。
“别了,就你这样还走公社。”武曼珠翻了个白眼,十分嫌弃。
“老大和老二跟着去,去叫上你们堂哥一起去,让他们最好明天就派人过来,这拖久了可是影响粮食。”
“宋行,你和小碗出去各家看看又什么损失,安抚安抚人,等明天他们过来打野猪也好算一下留下几头。”
武曼珠想得很是精明,“连公安还是比较好说话的”
大气,不会啥都抠走,也不死守规矩。
武曼珠一声令下,大家立马各自行动了起来,出去找人的找人,出去安抚人的安抚人,剩下的一大家子人站在院子里,然后视线集中到了
孙老头身上
“妈,这大爷是?”曲大伯母试探
别是给他们带回来一个公公吧?
虽然说这改嫁的也正常,但是这是他们婆婆,这是他们娘,还能干这种事?
这不符合形象啊,曲大伯母纠结。
“这就是给小碗让工作的大爷,你们叫他孙叔就好,这城里的工作可不好拿,人家城里人可不愿意把工作给咱么乡下,怕他们背后搞事情,你们孙叔就暂时住咱家。”
武曼珠想了想,“家里不是还有个空屋子吗?到时候收出来给你们孙叔住,他虽然来乡下了,但是还是吃城里粮的,看着点人就好。”
“到时候就跟着老大一家吃饭,每个月给粮,让他住舒服些就好了。”
曲大伯母懂了
城里人=吃城里粮=给他们蹭=有钱不添麻烦=懂得多
这是大好事啊,反正这城里人有粮食,肯定不会占他们便宜的,曲大伯母立马开始招呼人,然后开始去准备晚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