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队每年就在农忙过后才会在公社里呆着,就为了收公粮的事儿维持治安。

只要等该往县城去的粮食都拉走,民兵队的人就散了,各回各大队,下地挣工分。

“我就是怕你饿得慌,你看供销社啥时候来桃酥和鸡蛋糕,给自己留点。”于婉茹捏了捏温九凤的腰。

儿媳妇以前腰就细,现在更细,像一只手就能折断似的,浑身上下透着纤弱和柔美。

温九凤原先是看起来乖巧又喜人的福气相。

于婉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越来越把温九凤当成亲闺女看,她总觉得这样听话又安静,浑身透着股子乐观和安宁的小丫头,莫名的招人。

尤其是这会儿,温九凤歪着脑袋冲她笑着点头,不仔细看她那对可爱的小酒窝,从侧面扫过她这窈窕身段,于婉茹都想抱住她搓一搓。

这更别说是男人了,于婉茹脸上慢慢又挂上了淡淡愁。

她早年的时候也差不多这样,最知道个中滋味儿,要不是大志他爹护着,说不定就会被什么豺狼虎豹给叼了去。

“要不你买辆自行车吧?原先你爸身子弱,都是让人捎带去公社上班,现在家里不缺钱,买辆车往后也方便,骑车来回也不到一小时,冬天日头短了也不怕。”

温九凤迟疑了下,“可我骑得不大好,跨梁不一定能上去。”

她也乐意减少在路上的时间,可她平衡感不大好,女士自行车都骑不好,更别说现在这种大梁的自行车。

于婉茹也不知道原来的儿媳妇会不会骑车,这时候家里有自行车的少,都稀罕着呢,摔一回你就别想再摸人家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