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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精卫的碰头已是后话。

在刚刚结束第四次公演后的第二天早晨,凌一弦就被告知了一个消息。

“找我拍广告?”凌一弦确定了一下具体情况,“广告商家是单找我一个呢,还是别的选手都有?”

这副十分应景的林妹妹口吻,瞬间就把前来通知消息的工作人员给逗笑了。

他把品牌商的联系信息拿给凌一弦看,同样拿声拿调地回答:

“弦姐放心吧,广告是单给你一个的,其他妹妹没有——不过,广告商也邀请了明导师和江导师。”

工作人员原封不动地传了话:“广告商的意思是,如果能请动你们三个人一起拍几条广告,让你们这支武者小分队来代言他的产品,那就最好了。”

如果请不动三个人,只能请动两个人或者一个人,那也行。

不过那样的话,凌一弦收到的广告费就会少一点。

其实,按照圈里的习惯,如果单请组合里的某个人参加通告,价格可能会比较昂贵。

但假如要请动一整个组合的话,价格反而可以打折。

不过,同样的事情落在凌一弦三人头上,代言费水准却是反其道行之。

如果能同时请到三人组的话,广告商愿意为他们拿出更高的平均价格。

之所以会变成这样,一来是因为三人的实力比较均衡,凌一弦近来正热门,但明秋惊和江自流的口碑一向不错。

二来就是,他们三人组成新的武者小队以后,至今还没有对外拍过任何广告。

连烧香都要抢烧头柱香,那么武者小队聚头的首支广告,当然要比第二支广告、或者三人散着零售更加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