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委屈巴巴的鼓起脸。

这还叫不喜欢?

都宝贝的跟什么似的,碰都不让他碰一下!

沈辞完全没将少年的委屈放在心上,眸光平和的望着被自己放到柜子里栩栩如生的兔子雕刻,雪白指尖流连在木板边缘,犹疑片刻,收回手,宽大的衣袍遮住指骨漂亮的线条,沈辞略微垂眸,说不出内心是个什么情绪。

喜欢……兔子吗?

他十三岁时,曾经在私塾里看到一只软绵可爱的兔子。

耳朵和他之前见到过的兔子不太一样。

软趴趴的耷拉着,耳尖是软绵的奶灰色,除了毛茸茸的垂耳,其他地方的绒毛都是雪白的,看起来十分柔软,小小的一团。

向来对这种生物全无感觉的沈辞第一次起了想把它抱在怀中的念头。

事实上,雪白一团抱起来,确实如想象中一般柔软,十分好摸。

兔子也很乖。

被他抱在怀中,完全没有挣扎逃跑的意思。

反而把毛茸茸的小脑袋十分自觉搭在他的掌心,舒服惬意的舒展了下奶灰色的毛绒垂耳,就软软的趴在他的膝上,没一会儿就软乎乎的睡着了。

他下意识放轻了动作。

一整个下午,右手执着的书卷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仍旧停留在捡到脚边兔子时掀开的那页。

察觉到自己第一次完全无心读书,沈辞微微叹了口气。

干脆将书收起来放到一边,专心致志的摸着怀里的小兔子。

小兔子很乖,睡着之后一动不动,每当他的指尖抚过小兔子奶灰色的垂耳时,垂耳还会惬意的翘起,耳尖软软的蹭过他的指腹。

沈辞突然就觉得,这种没有任何作用的毛茸茸也还……挺可爱的。

养一只也不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