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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夙听着秦以霜讲话,看见一个彩头顺着人群出现在他眼前。

林夙将东西堆在秦以霜身边,摸了摸他头起身离开:“你在这里乖乖待着看东西,我有事离开一会。”

秦以霜在后面喊:“你去干嘛?”

林夙背对着他摆摆手,秦以霜气得跺脚,然后舔了一下甜筒。

好吃耶,看在甜筒份上原谅他吧。

林夙避开人群,精准的找到那颗五彩缤纷的脑袋,对方手里还拎着塑料袋装的蔬菜。

林夙一把钩住对方的脖子,一副好哥们的样子往偏僻的地方走去。只有被他钩住脖子的吓了一身冷汗的彩头男才知道林夙的力气大得惊人,揽住他脖子的手在手心还塞着一把尖锐的小刀正对准他动脉的位置,胁迫他不得不老实跟着。

到了人少的角落,林夙松开他,将小刀收回口袋。

彩头男蠕动着嘴巴想说点什么,只看见林夙懒洋洋靠在墙上,自顾自的说道:“我大学的时候,是x省散打比赛的第二名,原因是那天脑子不太舒服,擂台上跟第一名打输了。”

林夙将遮住额头的刘海撩起来,露出一双冷漠的桃花眼。他活动着头部,指关节按得“咯吱”响,对着彩头男嘲讽地勾了勾手指,嘴里轻轻的呵着气:“来打一架吧,杂碎。”

第15章 穿书第十四天

彩头男疼得蜷缩在地上,林夙站在一旁甩着手腕。

他是真没想到对方衣冠不整,染着个花里胡哨的头发,看上去一副混社会的样子,居然那么不经打。

林夙不愿触碰他人,但他喜欢拳头触碰到肉体那种击打的快感,仿佛能将所有的不悦全然发泄。

对于彩头男,林夙全往他身上隐晦的地方打,导致对方疼的厉害又不会受到极大伤害,如果硬要报警去医院验伤最多也只能判定轻伤——不提能不能报警,这儿没摄像头也没什么人,要是报警也没啥证据林夙打了他。

林夙用脚尖踢了一下那颗五颜六色的脑袋:“别让我再看见你,要不然见一次打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