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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到那个破旧的小屋,原主也久不在这里住,就显得格外简陋冷清。

这里到镇上他步行估计要大半个时辰,他本打算就坐着等,到天将明时再动身。

原主是昨日黄昏时受的伤,衙役今日才来拿人,他们也是走路到县衙,估计要明日才能到。

且那畜生想要纳他家崽。大概是看原主是个秀才,不敢豪夺,用了这样见不得人的手段也要得到,可见其决心。现在人被官府抓去,估计那畜生仍不愿放手,会同县令有所交易。

一切还来得及。

司行简闭着眼休息,然后听见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起身去查看,是兰兰叼着兔子回来了。

又忘了,才许诺给兰兰烤兔子。

这里可是真正的家徒四壁,柴米油盐都没有。原主回来的这几天都是在他小叔家吃的饭。

但答应兰兰的事,又不能食言。

“行吧,我去捡柴火。”

原主不大会做饭,又不在这里住。刀和锅之类的都给了他小叔家。

司行简直接去他们家拿了要用的东西回来。

大晚上生起了火。

他并不会用这种土灶。虽然曾经有一世也生活在与这差不多的时代,只是那时他当了皇帝,哪里会需要他烧火做饭呢?

但如今要养崽崽,他还是提前学一下吧。

用火石把柴火点燃,想起上一世崽崽在节目中的做法,把木柴架空,和空气充分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