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没揍

就像他幼嫩的胳膊,和尚不能完全将我绊倒的白皙大腿那样,他真是十分的可爱,也十分的孩子气。我真喜欢他,可能没有喜欢蝙蝠侠和夜翼那么喜欢——但也差不多了。

我并不笨,我立即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这样,我给自己找了个麻烦,糟糕,太糟糕了:

我救了他。

……这让我从无足轻重的哥谭喽啰,变成了一个值得关注、值得‘谈谈’的对象。老天,我搞砸了!

我不想和谁谈谈。

我只想…和他们来场□□间的碰撞,贴贴。我只想被他们搂在怀里,摔在地上。我只想被他们殴打。

作者有话要说:缘更新坑(?)乐子,甜饼,没有刀。

我想说女主没有心,但似乎也不至于没有心…

总之乐就完了,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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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求留言啊q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