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姐姐说, 要把所有东西一起送出去,秦乐书当天晚上特意跑去河市,兴冲冲地把屋子里的金条都拿了出来。
第二天, 这小子就带着所有财产, 轰轰烈烈的跑去叶子萱上班的公司。
一米八几的帅小伙, 刚进叶子萱办公室,就乐呵呵的将身上所有卡都掏了出来,呼啦啦在桌子堆成一堆,然后将装金条的行李箱拉开, 豪气万丈道:
“子萱, 我把所有钱都拿来了,以后这些都交给你管!”
叶子萱小脸一红, 单手掩面,愣是没好意思去看跟在秦乐书后面进来的男人。
挺着胖肚腩的首富叶父:“……”
两个年轻人交往近一年了, 叶父对秦乐书也有所了解。
这傻小子没啥心眼, 一眼就能看到底,但就是因为这样, 他才有些不满意。
女儿在外流落二十多年,现在回来了, 就该好好享受, 最好什么都不要操心,到时候嫁个年轻俊杰, 有他罩着, 肯定能一辈子幸福。
可如果嫁给秦乐书, 公司的这一切,以后就都要女儿自己来操持,这样的生活太累了。
虽说子萱自己喜欢工作, 但要是能有个人帮她分担,岂不是能过的更舒服?
想是这么想的,可再看秦乐书这小子,也太实在了!
叶父胖乎乎的双手背在身后,看了看女儿红艳艳的脸蛋,又看了看桌子地上堆的那一堆东西,再看了看秦乐书憨头憨脑的模样,满腹愁绪涌上心头。
最后,颇为郁闷的叹了口气,“算了,就这样吧。”
秦乐书:???
另一边。
龙逍遥颓废地坐在废弃仓库的水泥凳上,嘴里的烟一根接着一根,不一会儿,这个不大的空间里,就充满了让人窒息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