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结果还真找上了“乐趣”,林夙本是个衣食无忧的大少爷,就算不工作也能一辈子逍遥,现在活生生逼成了社畜养活自己。

啧,臭老太婆。你不想我活得好好的,我偏要活着好好的,至少比你还好。林夙赤脚走进客厅,将这个作为不合格母亲的女人的遗照扣在桌面上。

……林夙是被饿醒的,他本来是打算点外卖的,但是半夜也没有什么人,家里也没什么吃的,他只好起身去楼下的24h便利店买东西。

便利店是一个热情的大婶开的,林夙跟她很熟,从大学开始经常在她店里买东西。

晚上当班的是大婶的女儿,她养有一条可爱的博美,毛茸茸的,对人亲热,大晚上居然也不休息还在跟自己的尾巴玩转圈游戏。

林夙买了一根热狗逗它:“乖,叫声老公我就给你吃。”

“汪。”博美不明所以,乖乖坐好,对着他流哈喇子。

“乖,快叫老公。”林夙将热狗放到博美鼻子上,惹得对方跳起来又抬高,继续逗弄:“来,快叫,叫了我给你吃。”

博美急地团团转,又叫了几声,脖子上的铃铛响个不停。

“你别给它吃,那个太咸了。还有,它是只公狗,叫什么老公啊。”大婶的女儿急忙走出来,给博美一支磨牙棒。

林夙咬着热狗,满脸写满了失望:“那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