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的财物都没有损坏丢失,只有她的东西被掀了个底朝天, 甩墨汁毁坏化妆品的行为有明显泄愤嫌疑, 加上舍友们纷纷说了前些日子钟莹遭遇的那些事, 干警分析这不是简单的入室盗窃,更像针对她个人的报复行为。便把查验的第一波范围锁定在近期与之有矛盾的人身上。
都有谁呢?钟莹想不出来, 她一向挺与人为善的是吧?犹豫许久才说出了同学李家印在图书馆的见闻。
李家印不知那俩人姓甚名谁,干警可以让他认人啊。第二天下午就给两个财会专业的大二女生做了笔录并采集指纹, 一个叫张露,一个叫马秀凤。
钟莹没和她俩见面,得知了姓名之后就在辅导员的介绍下,去法学院找到一位叫骆中原的老师, 请他帮忙出具两份律师函。
骆中原既是老师也是律师, 在律所挂牌, 经常代理案件。他听了钟莹的要求很讶异:“你有打官司的意向吗?律师函只起到法律评价和风险评估作用,不具备强制约束力。”
钟莹表示她明白,递给他一张纸:“我就要两份律师函,内容我已经拟好了,不过需要专业律师的签章,老师您可以按市场价收费。如果下一步需要打官司,我一定会请您代理的。”
骆中原接过来一看,又诧异地看了钟莹一眼:“这是你写的?”
“嗯。”
“你是学金融的?”
“嗯。”
“......把事情详细说一说吧。”
律师必须为自己所发函件的内容负责,捏造事实吓唬人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钟莹本想自己造个假,可是听到警察说那俩女生承认人云亦云说了几句闲话,但指纹不匹配,被排除嫌疑后,她改变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