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买土地这种事在四国屡见不鲜,高门士族可不管平民百姓怎么活,他们看中的土地就要圈起来,失了地的百姓要不去做佃户,辛辛苦苦一整年,种出来的粮食大部分都不是自己的,吃不饱穿不暖,有的人被逼得没办法就干脆做了逃户或者落草为寇。
兖州刺史席豫曾颁明令州中不许强买土地,一经发现徒一年,可就算这样兖州也还是有铤而走险的——只要处理干净就没有人发现。
骆乔幼时去庄子上玩耍,就遇到过一次,东平郡主簿的妻弟以贱价买上田,别人不卖他就威胁要搞死别人,然后被才到人腰高的骆小乔一拳打飞。
那人最后自然被判了徒刑,主簿也因他丢了官。
因小见大,吏治清明的兖州尚且有此事,豫州又如何呢。
老人家道了谢,然后低声说:“后生,你们不是贩马的商队吧?”
骆乔不动声色。
“哪有人春天卖马的,瘦马卖不上价,”老人家状似在自言自语,“这几年山匪太多了,不让人安生呐。”
山匪?
贩马的确太假了,那就是山匪吧。
精兵小队从冒充马贩变成冒充山匪,为了显得敬业一些,他们遇上村落就抢劫,遇上村落就抢劫,抢了富户,把带不走的东西都分给贫民,这么一路抢过去,竟意外有了个“劫富济贫”的美名。
贫民得了东西十分感激,还会给他们通风报信下个村落是个什么情形,还有县城里的情况,县令和主簿都是个什么样的狗东西,诸如此类。
就离谱。
“孟子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原来是这么个道理,”骆乔大马金刀地坐在瓦亭县衙大堂里,发出如此了悟:“不愧是亚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