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三十六章:做一件大事

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比征服更有快感呢。

从前的朱厚照,身为大明天子,眼睛里只有鞑靼人,这并不奇怪,以大明的体量,若是去欺负什么安南、朝鲜,说得难听一些,说是胜之不武都不为过。

有的人,追求的是荣华富贵,有人所追求的是升官发财,可是对朱厚照,他所追求的是什么?他厌恶了安逸,厌恶锦衣玉食,所以自幼开始,他穿着鞑靼人的衣服,也学鞑靼人饮毛茹血,他不爱清茶,他爱喝酒,越烈的酒越好。

他不喜欢待在宫殿里,却喜欢往边镇跑,即便旅途艰险,他也完全无所畏惧。

所以,带着水师在这茫茫大海之中航行,其实海上的生活是很是艰辛的,一旦遇到了风浪,更是给人一种莫名的恐惧。不管你的身份是否尊贵,在这海上,该受的苦还是得受,可是……朱厚照就是喜欢。

难以遏制的喜欢。

“朕……”朱厚照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地道:“朕一定会做一件大事给人看看,无论别人懂不懂,可是朕一定要做。”

只是……

“刘伴伴,你怎么又跪下了?”

他一侧眸,愕然地看着刘瑾一副魂不附体的样子,已经清脆地跪了下去。

事实上,若不是因为做了朱厚照的伴伴,刘瑾不过是个小的不起眼的人物,当年家境贫寒,这才进了宫里来做太监。

做太监本质上,只是为了不挨饿,贪图几分安逸而已。

他倒是运气也不算差,跟了身份最尊重的人,当今天子。

可是……

这也是他最不幸的地方,这位天子不畏艰辛,可他不想吃苦受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