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会觉得这人精神不正常,说的越豪气干云,越是表达这人精神不对头。
哪怕,他是个挥挥手挥退外敌的高手
黄蓉听李维夸下海口,不由得眼珠一转,心说会不会是李维被自己逼急了,转过身去投靠蒙古?当即也放下圆场,把自己原来要说的话说出来:“不要意气之争嘛,要不然……十年吧,十年之内,你要是能做到,我以丐帮帮主的身份拉下脸来,顺道拽上我丈夫和洪老帮主一起拉下脸来,给你做个保证十年之内你能做到,李莫愁的事情就算没有发生过。不过……这十年之内,李莫愁需要在此间思过为她所杀的人超度亡魂,念经诵道。”
“你!……你……我……”
李莫愁刚想要说话,李维的巴掌就排在了她的香肩上。她没有来的身子一软,后面的话不仅说不下去,整个人似乎都要倒在李维身上似的。唯独她数十年孤傲的性子支撑,才没让自己倒在李维身上。
而李维这时候也明白了黄蓉是给自己造成既成事实绕了一个大圈子,不就是完成自己刚刚所说的“效仿一灯大师特例”,把李莫愁也囚禁起来么?
只可惜,李维要的不是囚禁李莫愁,而是给她洗白而已。
“我说了,一年都太长,十年更是让我等不下去了,而且,那个奶妈能不能活十年还是回事。”李维耸了耸肩,说道:“不相信我?让莫愁当人质?”
不理会孙不二、郝大通,乃至郭靖和洪七公一直给自己的眼色,然自己听黄蓉的。李维依旧自顾自的说道:“尊严,来自于实力看来你们是不相信我啊……要是圣剑在手,别说是三个月,一个月我都嫌多好了,我去找我的剑……让莫愁留下来当人质?做梦去吧”
说着,李维在众目睽睽之下,搂住李莫愁的腰肢。
用金庸的话来讲,就是【但觉一股男子热气从背脊传到心里,荡心动魄,不由得全身酸软,满脸通红,手臂上登时没了力气。】
这里佩服金庸一句:不愧是大师,yy都这么有理幸亏没生在日本,否则……
798美女在前,宁为狼人,不为好人!
黄金胜利之剑。
剑如其名”周身华丽异常。不同于日后aber的胜利誓约之剑。虽然可能性价比稍有不及:胜利誓约之剑不仅可以发出ecaldblir”这一点和黄金胜利之剑一样。但是,胜利誓约之剑的剑鞘还附赠阿瓦隆哦,亲。
饶是如此,其最高战绩是一次击杀狂战士七次!如果主人够给力,说不定可以连续击杀其十二次!不客气地讲”如果抛出阿瓦隆这个大bug之外,黄金胜利之剑不比胜利誓约之剑差!
而且,最主要的是:aber不论哪一把都喜欢得紧!万一要是自己……自己……
李维冷汗直冒,哗啦一声,裤子差点就湿了,抱着李莫愁,任凭器青丝凌乱,浑身香汗淋漓,李维也不曾放手。忘记了给对方带上挡风镜或者安全头盔也真是李维的错误,不过,半个小时奔驰一百余公里,这个李维还没有尽全力。不论如何,这个速度还不错”最少,李莫愁是凌乱了……
““莫愁啊,这会要是跑不出对方的追捕咱们也就不用活着了……顺道问一下,这是哪儿啊?”
现在”李维依旧用公主抱抱着李莫愁~这个待遇似乎让后者很是满意。最起码,到目前为止不仅没有怨言,而且是紧紧地搂住李维,丝毫不想动弹似的。
低头看了看闭着眼,贴在自己胸膛上的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