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子开始流鼻血了,她随手拿起卷筒纸,揪了点纸卷成一团塞上,然后继续给孙志军擦脸,擦胳膊。温热的鼻血慢慢浸润了纸卷,她低头拧毛巾的时候,一滴一滴就落在了脸盆里,血丝化成细缕,没一会儿就散入水间,再不见了。她去换了一盆水来,这时候孙志军倒乖起来,像个大婴儿,由着她摆弄。她帮他擦洗完,又替他脱下脚上的鞋,换了毛巾替他擦脚。看他横躺在沙发上,知道自己没办法把他弄到床上去,于是从卧室拿了床毛巾被出来,给他搭上,让他好好睡。

忙完这些,刘海已经被汗濡湿,紧贴在脑门上。她拿了睡衣去洗澡,洗完澡出来再洗衣服。孙志军的牛仔裤又厚又重,只能用刷子刷,她只差又忙出一身汗,最后端着盆子去阳台晾衣服,阳台上夜风十分清凉,她忍不住就站了一会儿。

只那么一小会儿,就足够想起很多的事,人在极度疲劳和极度困顿的时候,总是会回忆自己最好最幸福的时光。这种回忆太奢侈了,她靠在纱门上,远近都是人家,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遥远的车声传来,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今天聂宇晟的出现还是打乱了她,她一直觉得自己已经心如死水了,但他为什么还要斩尽杀绝?

幸好她已经结婚了,她从来没有这样庆幸过,但内心深处有小小的惶恐声音。其实没结婚又能怎么样呢?他们相互之间的怨毒已经深刻入骨,聂宇晟说过:谈静你以为这算完了吗?早着呢,不让你身败名裂,我绝不会放过你。

身败名裂算什么,比身败名裂痛苦一千倍一万倍的她都受过来了。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最后是怎么熬过来的,幸好已经全都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她起来的时候,孙志军的酒已经醒了。他已经上班去了。她有时上早班有时上晚班,而他也是有时白班有时夜班,两个人常常见不着面,见着了也说不着话。孙志军一下班就和同事去小馆子喝酒,不喝到醉醺醺绝不会回来。起初她还劝,毕竟喝酒伤身。后来有一次她劝得久了点,他一拳头捶过来,把她端在手里的一碗醒酒汤掀翻在地上,瓷碗摔得粉碎,汤溅了一地,从那以后,她再也不劝他了。

她上班是倒一休一,今天整天都不用去店里。她收拾了一下就去菜场买菜,做了西红柿炖牛腩,还有鱼丸子。牛肉涨价涨得厉害,也顾不上了,做好了这两个菜她就装进饭盒里,本来已经拿了交通卡打算出门了,后来想了一想,又坐下来了。今天她哪里都不想去,包括陈婆婆那里。

平白无故空出一整天时间,她把家里的床单被褥什么都洗了。又把厨房瓷砖上的油烟积垢仔细清洁了一遍,最后是洗厕所。里里外外收拾过来,处处窗明几净,她才脱了橡胶手套,喝了口窗台上晾着的凉茶。喝了一会儿茶,她心神不定,又起来拿钥匙开抽屉,把藏在底板下头的存折拿出来。孙志军已经有快两年没给她一分钱了,他那点工资,喝酒打牌都不够用。家里的水电煤气,样样都得开销,她只好尽量节省。可是怎么省也省不出多少来,这么多年,存折上也就一万多块,这是她压箱底救急的钱,每隔一阵子,她就拿出来看看,只是越看就越是揪心。她吃过没钱的苦头,妈妈最后病危在医院里的时候,等着钱救命,可是她一点儿办法也想不出来。从那时候起她就落下了心病,每隔几天,总要把存折拿出来看看,可是再怎么看,后头也不会多出一个零来。

她怏怏地把存折收拾起来锁好,目光落到昨天买的桃子上。毛茸茸的鲜桃像是豆蔻年华的少女,带着清新甜美的气息。其实她早就不吃桃子了,可是昨天鬼使神差的,却买了两斤桃子。从前的时候一遇上聂宇晟她就鬼迷心窍,而直到如今,她一看见他,还是会失魂落魄。

“快看!聂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