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锦毓快步穿过花园回廊,一转过围墙,脚抬起来的时候还是脚,等落下就变成了毛茸茸的小爪子,过大的皮鞋脱落,眼前蓦地一花——

要不是平衡力好,他差点表演一个原地翻滚。

扑腾了几下稳住身体,白锦毓抬起前爪瞅了瞅,又看看周围陡然变大了好几十倍的景物,再回头望望,不出意外地看见自己那条蓬松柔软的大尾巴,以及散落在地的衣物。

他变回本体了……

这次是完完全全变回去了……

月光下,小小的毛团子蹲在地上,身形酷似奶猫,耳朵尖长,通体雪白,只在耳根和尾尖各有一小撮淡金色毛毛,像团沾了蜂蜜的棉花糖。

白锦毓盯着自己愣了几秒,终于抑制不住本能的召唤,开始疯狂舔毛毛。

一缕,两缕,三……啊呸!

掉毛毛好烦!

他不喜欢自己本体的样子。

那么小,毛茸茸,软乎乎,一点都不霸气,与他原来的凶兽之态相去甚远,甚至还会掉毛,也不知道这样下去会不会英年早秃……

现代末法,天地间灵气匮乏,妖族与人类混居,只有人气旺的地方才有助于聚灵化形。就好像以前天界还在的时候,众神仙也是广散福泽来收获人间的信仰和供奉,香火越旺仙力越盛。

希望等他的小娱乐公司火起来后,灵力能足够他维持人形,不再受这掉毛毛的苦……

体型变小了,酒精在体内的作用变大,滞后的酒劲儿也上来了。

白锦毓打了个小小的酒嗝,青琉璃色的眼瞳迷离地望着身周漂浮的白色毛毛。

他傻笑:“嘿嘿,我好像一颗蒲公英哦。”

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将身后散了一地的衣服鞋子团吧团吧收进芥子空间里。白西装是为了参加酒会,特意让灰秘书回山里找纺织娘定制的,可不便宜,不能弄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