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控蒙新策(第二更)

例如土默特部的地盘,就叫土默特自治区。

土默特的老爷们一听,皇帝陛下好啊,让咱们自己治理自己。

但在自治区内,州府、县、甲里的制度框架都有,其核心本质还是管理农耕文明的那一套。

最重要的就是限制了人口的随意无序的迁徙。

二是加强军事管理。

以前的蒙古人,战时部族的台吉下发动员令,各个鄂托克开始出人,然后还有一个组织叫做联户。

联户就是蒙古军事后勤组织,专门负责安排兵器、粮食和兵额登记。

现在得改,改成什么呢?

收调兵权,辖制统兵权。

什么意思?

就是蒙古最高首领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调集军队,即便是统兵权也不是独立的,得有汉人军官参与进来。

不仅如此,其军政还要遵循大明新军政,在草原上成立宪兵司,由朝廷的监察院做垂直管理,以军队司法权来威慑军队。

三、加强司法治理。

什么叫司法治理?

就是完善蒙古内部的律法。

为什么说是蒙古内部的律法?

因为信仰、文化和习俗的不同,如果照搬大明的律法,必然会引发底层蒙古牧民的排斥,一旦大规模引发排斥,蒙古贵族就会趁机煽动蒙古老百姓反对大明。

要知道,老百姓是可以聚水成海的,一旦爆发,就是大规模战争。

所以,要有基础法,即大明的基础法,蒙古人得遵守。

也有自治区的律法,这些律法主要是尊重他们自己的习俗和信仰。

其实是一个道理,让蒙古普通人能安居乐业,贵族想要跳也跳不起来。

四、建设儒家文化体系。

如果祭出这一套,漠南蒙古诸部的是不是就终结了呢?

当然不是!

如果祭出这一套,无论是鄂尔多斯部还是现在的土默特部,或者已经半死不活的喀喇沁部,内喀尔喀部,都会出现强烈的不适。

因为这是在行政框架上动刀子,是在军政上动刀子,是在司法上动刀子。

是在削弱蒙古贵族的权力,他们会乖乖等着被削弱么?

他们当然不会!

那么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