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选官则例则是针对大明混乱的选官制度,大明的选官,尤其是文官的晋升看似有严密的制度,实则根本没有什么一定之规。
就文官的选拔任用而言,虽然大明规定的铨选机构是吏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内阁、科道甚至其他的官员和部门对于吏部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廷推、会推又没有一定之规,吏部的铨选之权没有保障。
现在朱载坖既然要厘清个衙门的执掌,作为六部中最重要的吏部肯定是要首先明确的,吏部的铨选职能主要是由部推和部选实现的,按照大明的旧制,京官五品以下及在外四品、非方面者,则吏部先定其职任,然后奏闻,吏部部选的对象主要是听选官和考满官员。
朱载坖认为,以前的制度还是过于宽泛了,对于什么官缺应该怎么推选,还是没有一定的规定,朱载坖在和阁部重臣商量之后,认为把大明的官缺分为三等。
第一等是部选官缺,两京侍郎、少卿、佥都御史以下,地方布政使、按察使以下,军中总兵、都指挥使以下,由吏部会同相关衙门,如兵部等按照官缺选任官员,然后具折陈奏,由皇帝圣裁之后予以批准。
第二等是推选官缺,地方布政使、按察使、巡抚、总督、总兵、提督、两京六部尚书、侍郎、少卿、正卿、佥都御史、副都御使、都御史等,还有顺天府尹、应天府尹、南北直隶的知府、各省会的知府,军中的总兵、都指挥使等都属于推选官缺,即由吏部召集相关衙门的官员,以投票的形式,选出正副推,由皇帝圈选人选。
第三等就是简任官缺,内阁辅臣、六科给事中、经略督师、提督、近侍官员、总协京营戎政、内廷太监、京营、亲军诸卫指挥使、参将以上将领、锦衣卫堂上官、詹事府、翰林院官员,这些都是皇帝的天子近臣,直接由皇帝下旨任命,与吏部无关。
当然,朱载坖虽然将内阁辅臣列入了简任官缺,但是朱载坖还特别规定了内阁辅臣的选任形式有两种,第一就是直接由皇帝特旨任命,第二就是由皇帝下旨,由吏部召集在京四品以上官员会推人选,然后由皇帝圈选。
这样人事权该回归吏部的回归吏部,重要的岗位都由皇帝直接掌握,内阁没有人事权,只有建议权,这样的话,一直饱受打击的部权稍有好转之势。
除了对选官规则加以重新规定之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禁绝朦胧推升,朱载坖首先下旨,禁绝朦胧推升,再有朦胧推升者,涉事官员立斩不饶。
所谓朦胧推升,主要就是针对这些言官的,一旦言官因为上疏言事被贬谪惩处之后,其同党为了捞这些被贬谪的党羽,就发明了所谓的朦胧推升,推升就是指官员尚未考满就予以升迁,但是这些官员们为了党争,还搞出了所谓的朦胧推升,这就更加恶心了。
他们利用大明京官和外官之间的品级差距,再加上频繁的举荐升迁,使得这些本来被贬黜的官员反而迅速升迁,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李三才了,万历十一年,李三才不过一个礼部主事,后升任户部郎中。后来魏允贞因为议论朝廷、违背辅臣意思而遭到皇帝责备时,李三才抗旨为他申辩,结果被贬为东昌推官。随后李三才一路升迁,从南京礼部郎中、山东佥事、河南参议、南京通政参议、大理少卿等职。
到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李三才用的办法就是朦胧推升,在每个岗位,李三才都没有干满过二年,先是在地方推升,因为这个时候他才刚刚被贬,皇帝对他有印象,不能太过于高调了,从东昌推官就升任南京礼部郎中,看起来是个闲职,毕竟南京礼部能有什么实权呢?
但是这一步是很关键的,这是解决李三才的品级和京官待遇问题,南京也是京,南京官员同样也是京官,李三才的第二步就是从南京礼部郎中升山东按察佥事,从正六品升任正四品,这就是京官外放的正常待遇,也是李三才为什么要在南京礼部郎中这个位置上过渡的原因。
解决了四品的品级之后,就是想办法调任京官了,从按察佥事调布政司参议,然后再次回到了南京,担任通政司参议,看起来又是一个闲职,但是此时李三才已经从地方的四品变成了四品京官了,要知道大明一向就是京官大三级。
之后就是一番操作之后,从通政司参议调大理少卿,积攒资历,然后从大理寺推升到都察院,虽然仍旧是四品,但是正四品的右佥都御史已经具备了外放担任督抚的资格了,于是在同党们的推升之下,李三才得以顺利出任总督漕运。
一个被皇帝贬谪的六品主事,居然就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担任总督漕运这样的要职,真是咄咄怪事!
这也是朱载坖要禁绝朦胧推升的原因,朦胧推升就是党争的工具罢了,朱载坖在选官则例中明确规定,凡是被贬谪的官员,在考满之前,一律不允许推升。
不管是部选、推选还是简任官缺,在介绍候选官员的时候,都必须将官员受惩罚的情况以蓝笔添注在官员的简介上,供皇帝参考。
凡是因为失职、贪墨、妄言等事情被贬谪的,考满之后,升迁顺序排在同级官员最后。
朱载坖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要纠正现在官场的风气,各级官员为了出名搏位,大肆妄言,以受贬谪、挨庭杖为荣,朱载坖就将这些事情与他们的前途联系起来,看他们还敢不敢放肆妄言,沽名钓誉。
接下来就是制定六科则例。
()
除了内阁则例之外,朱载坖还要求制定六科则例和选官则例,六科则例自然是要要求六科的执掌和各种禁止性的规定,主要是要求六科回到之前的天子近侍的地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