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旭廷淡扬唇角,举杯示意,“你好。”却没有伸手去握住她。
宋明雅似乎不在意,放下手朝侍者勾指,从托盘上端了杯红酒,然后跟他碰杯。
少年微敛长睫,目及高脚杯因轻微晃荡泛起红色涟漪,不觉皱眉。
这番暗宣强势的主动,并没有赢得他的好感,反而有些弄巧成拙。
“旭廷哥哥平时都有些什么爱好?”
楚旭廷挑眉轻笑,“说不定我还比你小呢,叫哥哥不合适。”
“你们男孩子不是喜欢听女生叫你们哥哥吗?”
“不是啊,我们一般喜欢听别人叫爸爸。”
女孩被噎住,呷一口红酒继续自己的话题。
“我喜欢李斯特和莎士比亚。”
“哦,你说的这个人我知道,历史书上学过,是不是那什么秦始皇的小弟?”
宋明雅再次被噎住,差点喷出一口红酒,“你说的那个,叫李斯。”
“哦~原来如此。”
楚旭廷表现出一副啥也不懂,还想装腔作势的派头。
宋明雅从小在国外长大,自叙受过高等教育,平时最不屑跟草包蠢材为伍,虽然对楚旭廷的第一印象确实不错,但两句话谈不拢,尬聊真的耗脑细胞。
但看少年俊美无俦的模样,滤镜自动加持,她忍着尴尬,继续找话题。
“你知道吗?我表嫂是一名英国作家,跟我哥哥在咖啡馆一见钟情。”
“哦,见色起意嘛,说的那么清新脱俗。”
宋明雅娇羞含怯,晃着手里的红酒杯,委婉开口,“我好像能明白她当时的感觉了。”
少年弯着黑亮好看的眼睛,直接挑破,“你是想说对我也一见钟情,喜欢我?”
女孩收紧手里的酒杯,轻咬樱唇,脸颊陀红。
“哦,是吗?我也喜欢你……”
宋明雅大喜过望,正欲开口,少年接着说道:“的裙子。”
她一瞬间凝住表情,嘴角有些僵硬。
少年却仿若未闻,继续自说自话,“我男朋友也送了我一条相同款不同色号的给我。”
身旁的女孩笑容逐渐凝固:“男……男朋友?”
“是啊,不过可惜,我穿着比你好看。”
楚旭廷说完这句话,还特别骄傲似的,翻了个白眼,有阴阳怪气那味。
轻飘飘从女孩跟前走开后,又恢复了痞气不羁的模样。
可怜接连受到三观冲击的宋明雅,彻底石化在原地,好半晌都没回过神。
中途从酒会出来,楚旭廷漫无目的地闲逛在街上。
下班高峰期,马路被堵的水泄不通。沿街有来来往往的行人,光怪陆离的城市将黑夜的主色调染成了昏黄橙红。
少年穿着西装,双手插在裤兜,贵气又随性,惹的路人频频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