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当时只有一个想法:这个于小山到底是谁?也他MA太牛逼了,他描述的江湖、热血、情义、生死、爱情,都似乎与她有关,还有他的生活、灵魂与感悟,以及那里面的一切,句句都能戳进她的心里,而且在她心里的每一个旮旯胡同撒点炸药,以至于处处爆点,爆得她心里破破糟糟的,莫名的忧伤。

之前的孟串儿,挺傲的,高中的时候喜欢王菲,绝对的偶像,同桌是个特别天真的丫头,经常仰脸问她:“桌儿,你这么喜欢王菲为啥不给她写信呢?你文采那么好,她要看到也应该会喜欢你。”

真是被她的天真感动得笑掉大牙:“你以为我是谁?身份不对等的时候王菲怎么会瞧我哪怕任何一眼?她瞧都不瞧我凭啥写信给她?”

这就是她,年轻的时候追星都能保持理智,在她心里喜欢或崇拜一个人可以,但一定要在可以对话的基础上才能张开嘴,否则免谈。

除了书名过于矫情,这本书在她当时的心里绝对满分,当然很多年之后孟串儿才知道这书有个别名《娼春垃圾》。

第2章 自成江湖的孟串儿

不过此刻她心里的偶像变成了这个叫于小山的老男人——当时推测这个混蛋的年龄应该在四五十左右,因为文笔老练狠辣,带着一股子匪气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怀。

孟串儿跑到图书馆的电脑前面检索他名字,还有一本书叫《云朵飘飞昨日秋》,只有这两本,她就这一本也借了。拿着走到图书馆门口,坐在台阶上——她实在站不住了,腿跟灌了铅似的。

一鼓作气又飞快的看完了,检索里只有这两本,看完之后觉得失恋了,跟两本书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翻完最后一页,失恋了。

盛夏暑气袭人,图书馆门口人来人往,谁也不曾注意到这个坐在台阶上看书的姑娘,两本书的时间像一个光年,从天亮到不知道什么时候的黄昏。

在她愣神的功夫天已经大黑了,图书馆门口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地上一堆烟头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抽的。

此刻特别想跟那个叫于小山的男人喝顿大酒,不醉不归的那种,喝完了可以疯可以作可以摔东西可以大喊大叫可以站着撒尿,然后聊一聊他们走过的这些年,无论是他的还是她的,感觉都那么相似,又有那么多可以交融可以畅谈的共同点。

那些过往的忧伤,在她的身上无人能懂,但却被这个男人轻易拆解组装,因为这个男人拆分的不是她,而是自己,而这个自己才是让人真正感觉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