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和平法庭,汉区常青路156号”

得到地址后,时恩跟南宁便急忙的赶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我已开始练习

开始慢慢练习

练习这世界没有你

☆、第四十章:林笔的担心

“现在就五月八号在L集团食品中毒事件开庭审理,现在有请原告与被告上庭。

原告这次食品受害者张超,被告L集团总裁林染。”

当时恩与南宁感到法院的时候,案件已经开庭,只见二人对视一眼,坐在了庭下。

法制网xxx频道讯、五月二十八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林染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这是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以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省高级人民法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5月至6月10日间。

被告人林染(男,1994年12月生,汉族。)

雇于武汉市秦乌:外号小五(另案处理),在市民不知情况之下在所售牛肉之中添加大量的亚硝酸盐,导致众多市市民食品中毒,并把所含有大量亚硝酸盐的牛肉出售,在事情败露之后私自放走所雇之人秦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染同他人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予以支持。被告人林染伙同他人共同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

控辩双方关于被告人林染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林染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此文引自于(获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法官大人,我要上诉。”

“好吧,那就请你们在十日之内递上上诉书,退庭。”

知情的人都会支持林染,可是这件事情不知情的人居多,在中国,民以食为天,大集团导致群体食品中毒,网上舆论都可以压死一个人,更别说现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