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卖货郎

当日在孟奚知和叶倾雨离开之后,山海藏便关门歇业了。

千屏城的山海藏,在元宵节当夜,葬入火海的不过是一间空店,又怎会有店伙计卷了货物逃走之说?

而这支点翠金簪,虽说做工精细,算得上是件好物,却也不是山海藏的东西。

但是孟奚知心情好,也不点破卖货郎的谎话,“你这支簪子既是山海藏的宝贝,岂不是要以物易物?”

卖货郎老远就看到了孟奚知头上束发的虎蛟骨簪,他是个识货的,知道这玩意是个好东西。

孟奚知在赤鱬被诛后,费了好大力气才从它尾巴上拔出了这支骨簪,这是叶倾雨送给他的,即便沾了腥臭的血,他也得拿回来。

没成想竟被这卖货郎给惦记上了。

卖货郎指着孟奚知脑袋上的发簪,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你家娘子要是喜欢,我这支簪子便亏本换给你了。”

孟奚知笑,偏过头问叶倾雨,“娘子可喜欢这支金簪?”

叶倾雨亦笑,“喜欢。”

孟奚知的笑僵在脸上,卖货郎嘴角咧到了耳根,直夸道:“夫人好眼光。”

对于这种钱多人傻的贵公子,一般到了这一步,这笔交易也就成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位衣着破烂、不施粉黛的姑娘,绝不会是这位贵公子的娘子,十有八九是富家子弟新找的乐子。

但越是这种,一来为了面子,二来为搏美人一笑,贵公子一般即便知道上当,也都心甘情愿地往坑里跳。

但卖货郎显然不了解孟奚知。

叶倾雨送给他的东西,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往外拿的。

孟奚知打开乾坤袋,在里面一通摸索,“啪”地将一把簪子拍在木箱里的一只锦盒上。

不是一支,是一把!

而且每一支都是出自山海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