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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嘴唇开启时,可以微微看见他的舌尖,碰上勺子的那一刻,这个一脸漠然的男子多了一分撩人心绪的感性。

只是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了。

“怎么了?是不好吃吗?”

“就食材来说,猪肝很新鲜,猪肠处理的很干净。在油熬热之后加入八角与茴香炸透之后放入生蒜。炸至金黄之后,再佐以适量的黄酱,并且熬制口蘑汤。相互融合之后勾芡。本来内脏是最不好处理的食材,但是这份炒肝儿却提炼出了猪肠与猪肝最鲜美的感觉。”

“所以你是觉得好吃了?”林可颂的眼睛亮了。

她记得江千帆说过,如果带他尝到了让他觉得美味的东西,出了一千美金的导游费之外,还有五百美金的奖励!

“普通的路边摊能做到这样的地步,确实难得。但谈不上好吃。”

林可颂囧了。哪里不好吃了?怎么不好吃啦?为什么不好吃啦?

这简直就是侮辱王婆婆几十年的手艺啊!

☆、资本家=被唾弃

“口蘑汤中加入的口蘑太多。适量的口蘑可以为猪肝与猪肠提味,但如果量多了的话,就会掩盖住这个小吃最精华的部分。”

说完,江千帆已经准备起身了。

林可颂看着那一碗几乎没被动过的炒肝儿,心疼的要命。每次自己将王婆婆的炒肝儿带去给寝室里的那群馋嘴猫,她们恨不得打包盒都给舔干净了。可江千帆却只吃了一口,还一副指点江山的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