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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树,不是图纸。”

他最爱梧桐,觉得它无与伦比的浪漫,不管夙夜春秋。

在斑驳的树影下穿过,仿佛踩着通往城堡的红地毯一样,连肩上的阳光也是温柔的。在那里,他可以席地坐在路边,对着一片梧桐落叶上的纹路发呆发整个下午。

在国外呆久了,人就变得比较念旧,看到丁点儿能勾起记忆的东西都欣喜若狂。

有人说,回得去的是家乡,回不去的是故乡。

在心底深处,他不愿把n市这座梦幻的城市跟故乡划等号。

一路踩着单车骑过街边的店铺,挨着挨着数,有几家是十年前就已经有了,他还依稀记得。但是毕竟时间遥远,大多数也都翻修成精简的样子,招牌醒目。

拐进一条单行道,谈毓书十分欢喜。这条路还跟以前一样,仍旧是窄窄的有些破旧,只能同时过两辆车。大概年代久了,泊油路上也出现许多裂痕,政府就把街道的一半围起来修葺。故而,这几天只能过一辆。到高峰期的时候,总是堵得不像话。

交通灯跳到黄灯,谈毓书就握刹车停下。刚回国,很多东西还生疏地没有从记忆里解封,所以他处处都很谨慎,像第一次单独过马路的小学生。

只是他谨慎了,却有人不谨慎。

刚停下,脚还没踩到地面,一辆私家车就从后面撞上他。那车主想抢黄灯,趁着最后三秒钟挤过去,后视镜直接撞到谈毓书的手臂,致使他重心一个不稳,摔了下去。

“哎!”

电光火石之间,额头撞到人行道的台阶,牛仔裤的膝盖也破了洞。谈毓书痛呼了一声,膝盖像火烤一样,一时间不能站起来。

那辆私家车还算有点担当,没有以光速逃逸,仅仅以火速逃逸。但跑出去一百米,大概是副驾驶的女人把车主骂了个狗血淋头,又灰溜溜地倒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