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阙度过了三十一年的人生,在这半辈子里,他明白了自己想要做什么,也遇到了自己爱的人,更重要的是,他把爱的人抓在了手里。
有些人糊涂一世,一辈子的岁月都流尽了,也不明白自己究竟要什么。所以林阙觉得很知足,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将后半辈子都耗在夏谐身上,将生命和岁月融蚀在一起,锲而不舍地在夏谐这块坚冰上打磨,哪怕那是无用的,哪怕这块坚冰,永不融化。
林阙,是对夏谐一见钟情的。
一见钟情这个词如今听起来十分引人发笑,大家都是成年人,不必再谈这些小孩子过家家一般的幼稚词汇。可是事情既然的确是发生了,那便无论如何也无法抹去。这是林阙对夏谐的感情,即便被踩踏了千遍万遍,也始终要弯腰捡起来,拍去上面的灰尘,勉qiáng着继续用下去。
第一次见到夏谐,是三年前的七月份。那是一个苦夏,空气里的热度,湿度,将大地上的尘土都升到半空,肮脏地笼罩着这座城市。太阳光透过灰霾照she到地面,已经成了灰白色,只有极具压迫力的热度长久停留在人群的呼吸间。
这个夏天林阙在家中备课,A大的公共课教师资源紧缺,壮丁只好在年轻的这一批里抓。其实林阙是完全可以推掉的,艺术系的讲师,去教马克思,不仅专业不匹配,而且看着也太不像样子了。
教务处主任和他来谈的时候,腰弯的很低,小心地问他行不行。
“实在是没有人,一批又刚刚去下乡支教……”主任也是一把年纪了,拿手帕不停地擦着光秃秃的脑壳。
林阙把他扶起来:“王主任,您不要这么客气,学校有困难,我们年轻的来分担,也是应当的。”
事情便这样定了下来。
林阙低头伏在桌上,一边慢慢喝着茶,一边翻着那规模可观的教材和资料。窗外的蝉叫的十分卖力,隔着窗户还能一点一点坚持不懈地漏进来。林阙偶尔往窗外一瞥,笑了一笑,觉得其中也有不错的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