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微博在对方手上。
就算把对方的微博抢下来后辟谣,人谭玉总得参加节目、接受采访吧。只要在随便一个公开场合,谭玉说自己喜欢萧凌,都能立刻被话筒给包围。瞬间,全国皆知。
不,可能还是世界皆知。
因为春晓已经联系世界级的圈内人,打算谈谭玉冲向世界的合作了。
人家这会子说不定正关注着谭玉的动向呢。
毕竟,人家合作也是为了赚钱。
说白了,就是真金白银看谭玉在这个国家有多少票房号召力、能挣多少钱。
有商业价值,人家有利可图,才会合作。
如果谭玉出柜,估计对方立刻就会扼断合作之苗了。
绝对不能这样!
春晓急了,愤怒道:“你不能这样!”
“我为什么不能?我自己喜欢一个人,想要跟她在一起,公之于众有什么不可以?”
其实谭玉只想“喜欢一个人”和“跟她在一起”,至于是不是“公之于众”,她并不在乎。
她本就是一个早已看透荣辱乃至生死的人。
不然上辈子也不会用小号上微博。无非就是怕大号给自己惹麻烦。
现在,她心态自然也差不多。
之所以闹着要“公之于众”,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跟春晓赌气。
是的,赌气。
她就看不得春晓这霸道的强势劲儿。
她不喜欢霸道强势的女人。但这不是重点,毕竟每个人都有权力讨厌别人,却没权力因为讨厌而去攻击别人。
她之所以刻意跟春晓赌气,是因为对方总是给她拉各种活儿,完全不顾她死活。
穿越来这个世界后,除了当初耍赖宅了几天,她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尤其,最近这些天,加了日更一万的每日工作量,更是累得虚脱。
几次晕倒在片场,可不是装的。
虽是有心为之,却是实打实的真晕。
在这种情况下,她对春晓的怨自然就越来越深了。
因为这些工作都是春晓接回来的。
春晓接工作之前,不可能不知道谭玉的休息时间。但她仍然全给接回来。显然是个要钱不要谭玉命的人。
说难听点,这种人跟为了多挣点钱谋杀了谭玉没区别。
唯一不同的是,谋杀需要负法律责任填命,而春晓这种杀人不见血,还是日复一日的钝刀拉肉,让你说都没处说理去。
今天难得找着机会,谭玉自然要怼她。
春晓无语了。
她没想到谭玉这么食古不化。
正待再劝说些什么,萧凌却站了出来:“这事,我们谈谈条件吧。”
她这话是对春晓说的。
陆茗也默默为自家艺人点赞:敢正面约谈春晓姐,凌凌也是棒棒哒!
春晓一愣:“谈什么条件?”
同时,脸上现出警惕之色。
难道萧凌会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向自己再提更进一步的要求?
谁知,萧凌只是淡淡:“你把谭玉的工作量推掉一些,我们答应你,这件事不会公开。”
言辞间,已经代谭玉做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