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路易,”莱斯特拨弄起了路易的手指,“高明的杀手,身份和行踪永远成谜,你觉得我走在街上,谁会知道我的真实职业呢?”
“我会觉得你是个下班的模特或者哪个乔装出游的摇滚歌手。”
莱斯特被路易话里的恭维(他认定路易在夸奖他的美貌)逗笑了:“我是否跟你说过,如果不算上你的话,知道我真实身份的人拢共只有四五个吗?”
“可是——”路易愣了一下,迟疑地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告诉我了呀。”
“那是第二次见面,记得吗?还有,因为那是你。”
“......那你那位老朋友去哪儿了呢,转行了吗?”
“才不。他够老了,已经五十几岁了,他带着他的情人过着退休生活,可能在巴黎经营一家歌剧院,那是他的老产业了。当然,也很可能正在安大略湖度假,因为那儿环境比较好,适合养生和写作嘛。写作是指他那个小情人,他比你还小呢,才二十四岁。”
“嗯。”
“他们俩认识没几年,可能是那孩子读大学的时候认识的,一遇上就打得火热。他毕业后好像成了实习记者,后来写了一些自传体的奇幻小说,非常畅销,从此他就改行成了作家。”
“对了,莱斯特,你们这行不都有代号吗?”
“没错。”
“什么样的代号?”
“各种各样,很多人拿动物命名,有叫夜狐的,有叫猎鹰人的,还有人叫狂暴者之类的。”
“那你叫什么?”
其实大多数时候莱斯特觉得代号就只是代号,叫什么都无所谓,如果叫他甜心棒棒糖或者迷你奶油泡芙之类的名字,他也觉得随便。但是,这一刻,他竟突然觉得,他的代号像是一个沉迷奇幻小说的中学生才会起的网名,简直傻得冒泡。
“你知道,路易......我的代号不是自己取的,完全是出于那个老头的古怪趣味,因为我喜欢在夜里干活......”
“嗯?”
“他们叫我,吸血鬼。”
TBC.
第十五章 欠债还吻
莱斯特问路易:“难道我看上去像个吸血鬼吗?”
吸血鬼……路易在脑海中回忆对这种生物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