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都这样,故作大方,以退为进,以为大人会赞美她们的慷慨,就不拿走东西。我拿走了。我可以收得很少,但酬劳必须要收。规矩嘛。即便如此,我认为她还是挺感激我的。故事讲完了。”
路易不知道怎么接话。过了一会,他说:“那衣服帮你洗干净熨烫好了。”
“送给你好不好?”
路易抬起眼皮瞅了他一眼,问:“为什么是我?”
“我觉得你穿那个特别可爱。”
TBC.
第五章 另一种视角
“你知道我不是在说海绵宝宝。”
莱斯特当然知道,他兜圈子是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点儿时间。他平素里巧舌如簧,现在却像个腼腆的青少年。
该怎么跟路易描述呢?莱斯特很犯难。其实他们认识不到两个星期,或者甚至算不上认识。他确实是在那个酒吧见到路易的,他没撒谎。那天他刚刚干完一桩大买卖,累得筋疲力竭,需要好好喝一杯。他在那块街区游荡,跟路易前后脚进了米拉小姐酒吧。
他为什么选在那儿?因为他看到一个应该待在墩曼富人区的背影走进了那里。那人的气质太干净了,好像不清楚这种酒吧里会发生什么——这种酒吧里什么都可能发生。他那种人走进去,会被里头光怪陆离的魔鬼们撕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莱斯特被这个男人吸引,他想看看这些寻求刺激的白痴有钱佬是怎么被教训的,这或许会成为他今晚最好的消遣。于是他跟着路易走了进去,找了个角落坐下来,饶有兴致地观察起对方,而路易一无所知——不被察觉是一个顶级杀手必备的素质。
在看到对方的正脸时,莱斯特承认自己心跳快了一些,那是一张非常俊美的脸。饶是莱斯特走过全世界那么多国家和城市,见过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美人,上到顶级富翁家族的,下到在红灯区站街的,而且甚至他自己也长着一张足以让好莱坞巨星自惭形秽的漂亮脸蛋,但是,这张脸也实在足以让他感到惊艳了。
莱斯特喜欢美的事物,而美不分性别。关于路易问他是不是男同性恋,他只能说,他最不在意的就是性别。但,如果仅仅是一张令人惊叹的漂亮脸蛋,那未免太低级和乏味了。真正吸引莱斯特的,是路易脸上的神情。
他看上去意兴阑珊,对生命没有什么眷恋。他本有一双非常美丽的如同精心雕琢的祖母绿宝石一般的眼睛,不,用宝石形容太不生动,那双眼睛眨动起来,湿漉漉的,让莱斯特想到暴雨过后,百年老屋台阶上葱葱郁郁的蕨类植物,或者雨季来临时,从天空俯瞰的亚马逊热带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