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宋归鸦揉捏到脚踝时,倏然听到头顶传来一声短促的轻吟。

“踝骨痛?”宋归鸦抬眼看她,神色严肃又认真。

奚桐月差点被宋归鸦气笑,一边强忍着将这个不解风情的傻子一脚踹出去的冲动,一边面无表情地收回被握在手心的脚,语气冷冰冰地说道:“不痛了,你可以出去了。”

宋归鸦奇怪地看她一眼。

奚桐月酒劲儿还没完全散,此时傲娇劲儿上来也不想理人,她将头侧到一边,视线恰好落在了门口面目全非的门锁上。

宋归鸦顺着视线看过去,怕她误会,便耐心解释道:“刚才听到你房间动静有些大,敲门你没应,一时情急便冒犯了,明日我会找人来修好的。”

奚桐月原本还在暗自生闷气,倏尔薄唇微挑,揶揄道:“没应就踹门?你好像还挺熟练。”

闻言,宋归鸦当即怔愣住了。

年少在永宁宫伴读的时候,当时还不是陛下的长公主,总喜欢使性子把自己锁进房里,而她担心长公主在里面闹脾气伤着自己,在这种时候就会一直守在门外,只要一听到里面有异响,就会踹门而入。

紧接着,就会看见长公主站在碎了一地的贡瓷旁,笑得一脸得逞。

她知道长公主是在戏弄自己,次次都是这样,但她次次都还是会踹门而入。

宋归鸦回过神来,凝视着奚桐月的双眼。

奚桐月的眸子生得极好看,瞳孔的颜色比一般人都要深些,为其增添了一抹神秘感,让人不自觉想深陷其中,在水汽的氤氲下,随着眼尾微微上扬,连带着那颗独特的红痣都显得愈加清妩勾人。

宋归鸦默了默,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试探,“的确很熟练,不然常福也不会一把年纪还要干劈柴的活儿。”

“常福?我不记得你身边有叫这个名字的人。”奚桐月转过头来看她,眼神透着询问,似是真的不认识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