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唉,他俩下乡去了,跟阳儿一样不乐意拘束在军队里。”

“不说孩子了,嫂子这次回来还不去牛家村那边啊?”

“不知道啊,当年你嫂子说搁那边断了,但是老两口岁数也大了,我到时候问问她。”

“问什么问,当年他们十块大洋就给我卖给老财主当妾,要不是路上我机灵扒了你三哥的裤子让他娶我,我可就掉进火坑里了。”

朝三哥一听老脸通红,都要有孙子的人了。

“啊?还有这一说?”

“可不咋的。”

“别听她胡说,当年那张地主通敌,我刚入伍,找信件的时候没注意有个地窖,她伸手拽我把裤子扒下来了,但那时候都穿着大棉裤呢。”

“我记得你把嫂子送回家的时候不是说自由恋爱吗?当初我可崇拜你了!”

“那时候我没去处,你哥不愿意带上我,我求他收留我的,他就给我安排在家里了。

不然我能在家等他五年,跟她结婚之后又搁家给他守五年啊!”

“啊?真的啊?三哥我跟你说,那些年我三嫂搁家可干老多活了,都不让娘跟爷爷伸手,之后我媳妇进门他俩抢着干活,可老吓人了,但我们都不敢说。”

朝三嫂噗嗤乐了:“我那是觉得日子是偷来的,不干活都不踏实,尤其没跟你三哥结婚,那时候多少抛弃糟糠之妻的,我俩都没结婚,更何况就见过一面呢。”

“那三嫂是什么支撑你守这么多年活寡的?”

“因为巧珍啊!这可是你三哥给起的名精巧而珍贵,他说女生是要捧在手心里爱护的,其实最主要还是他长得好看。”

朝歌一口水呛出来,心想三大娘也是奇女子,但想想朝家人都是斯文俊逸的类型。

自己两个哥哥跟爷爷爸爸三伯,这几个年龄段的人,身材都俊逸挺拔,肌肉线条明显,五官立体分明,感觉像是古希腊的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