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且在嘟嘟和他的耳朵之间犹豫片刻,一阵无语,最后还是将耳机塞进白栩耳朵,随便调了首歌。
是一首舒缓的英文歌,女歌手沙哑的嗓音以白描的方式述说着一场扣人心弦的暗恋。
阳光晒着,小风吹着,吃饱喝足的白栩把嘟嘟当枕头,懒洋洋地躺倒下去。
“好听。”
他在音乐上的造诣少得可怜,只能用浅薄的词汇来表达。
当初选秀出道,靠的也不是超高的唱歌技巧。实际上,他从小没接收过专业的声乐训练,在唱歌方面始终赶不上别人,好在他外形出众,努力上进,这才在观众的支持下一路走到最后。
往事不堪回首,他静静地聆听了一会音乐。
大约是模样太恬适,小团子们一个接一个地滚过来,托着下巴静静守护在身侧。
白栩没把他们当回事,陆且就更不会主动招惹他们,两人一人一只耳机,安静地将这首歌听完。
“你说你能看见音乐的颜色?”白栩突然撩起一边眼睑。昨天喝多了,但他确实听见陆且说过类似的话。
一圈儿排排趴的小崽儿们立马甩头看向陆且,露出艳羡的小眼神。
陆且:“……”
怎么回事,他觉得自己好像马戏团里的小丑,开演唱会都不像现在这么尴尬。
他还没回答,陆憨憨仗着身份举手提问:“什么是音乐的颜色呀?”
这个问题太抽象了,陆且很难给他解释清楚。
然而在他开口之前,裴依依率先抢答:“是超能力!”
“你会超能力?”郁立顿时两眼放光。
陆且:“……”